陽江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陽江市稅務局 陽江市財政局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陽江市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征繳政策
及實施繳費年限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及《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陽江市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征繳政策及實施繳費年限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繳費基數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費。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收入。本人工資收入高于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以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本人工資收入低于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致。
(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自行繳費。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申報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個人申報工資高于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以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個人申報工資低于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應當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含個人繳費部分)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手續。
(四)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以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為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單位部分費用,個人部分費用由個人按規定繳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手續。
(五)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繼續按月繳費的參保人員,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繳納單位部分費用,個人部分費用無需繳納。
二、繳費基數上下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下限按照上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三、繳費比例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5%,個人繳費比例為2%;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繳費比例為1%。靈活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四、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一)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女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實際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10年,且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的,其退休后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二)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設置過渡期。本通知實施起至2025年12月,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實際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10年,且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的,其退休后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2026年1月起,用5年時間逐年調整男職工累計繳費年限至30年,即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之后,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本市實際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10年,且累計繳費年限分別滿26年、27年、28年、29年、30年的,其退休后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三)曾以職工身份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含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符合本市為待遇享受地且選擇本市為職工醫保待遇享受地,其累計繳費年限或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不符合本市規定的,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次月起,由個人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相應規定年限;個人未及時選擇繳費方式的視為自愿按月繼續參保繳費。具體按以下方式繳費:
1.按月繳費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選擇按月繳費的,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繳納單位部分費用,無需繳納個人部分費用。按月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保障待遇,不計發個人賬戶。繳滿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按月繳費期間,可申請一次性繳費。
本通知實施前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2.一次性繳費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選擇一次性繳費的,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5%的繳費比例一次性繳費至相應規定年限。參保人從一次性繳費到賬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四)按照國家、省、市規定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市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納入累計繳費年限計算。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
(五)本通知實施前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選擇一次性躉繳或按月已繳滿規定年限的人員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選擇一次性躉繳的,所繳納的職工醫保費不予退還;按月繳費的,累計繳費年限和本市實際繳費年限已達到規定要求的,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超出部分不予退還。
(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和累計繳費年限按參保人實際繳費月數和視同繳費月數計算。
五、規范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名稱
將職工高額補充醫療保險名稱規范為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同步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不設置繳費年限,按照待遇與繳費掛鉤的原則,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按月繳費。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標準由市醫療保障局與市財政局共同制訂,并報市政府批準實施。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及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按照自愿原則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由個人自行繳費。
六、醫保年度
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醫保年度。
七、其他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上述條文規定如遇上級部門有新的文件精神,從其要求進行調整。《關于規范退休人員一次性躉繳醫療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陽社保〔2008〕16號)及《關于規范退休人員一次性躉繳高額補充醫療保險費標準的通知》(陽社保〔2009〕18號)同步廢止。
陽江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陽江市稅務局
陽江市財政局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
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22〕23號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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