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印發〈關于支持保障國家和省重點建設項目用海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快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編制
(一)加快《廣東陽江海洋經濟特色產業基地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用海優化,盡快重新上報省海洋漁業局。(陽西縣人民政府、陽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對《陽江港吉樹港區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國家海洋局《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管理辦法(試行)》(國海規范〔2016〕1號)的要求,結合該規劃即將實施期滿和陽江高新區發展的實際需要,重新編制《陽江港吉樹港區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陽江高新區管委會、陽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三)啟動《陽江濱海新區山外東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陽江濱海新區管委會、江城區人民政府、陽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做好國家和省級用海重點建設項目招商
為更好地利用海洋資源,確保項目用海,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注重招商質量,結合國家海洋產業政策的要求,抓好國家和省級用海重點項目的招商工作,同時,指導支持已落戶我市的非國家和省級涉海重點建設項目納入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庫,為今后辦理用海有關手續創造優先安排條件。(與省海洋漁業局海洋綜合開發處聯系)
三、積極爭取海洋有關資金政策支持
(一)積極申報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資金,特別要鼓勵支持重點建設項目申報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資金。〔各縣(區)政府(管委會)、陽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海洋局國家開發銀行關于開展開發性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省海洋漁業局與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鼓勵和協助涉海企業申報開放性金融貸款,推動我市海洋產業加快發展。〔各縣(區)人民政府、陽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四、提高用海項目審核審查效率
市海洋漁業局要加強項目用海的指導,建立用海項目專人跟蹤服務機制,加強與省海洋漁業局、縣(區)政府(管委會)的溝通聯系,指導辦理項目用海相關手續,促進項目單位海域使用辦理順利進行。加快項目上報審查,對上報國家、省審批的用海項目,市縣(區)級相關部門要同時進行,一律按雙減半的時間要求完成審查并上報,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
附件:《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印發〈關于支持保障國家和省重點建設項目用海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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