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廣東行動
(2019-2030年)
健康廣東行動推進委員會
2019年12月30日
健康廣東行動(2019-2030年)
一、總體要求........................................................................................ 2
二、實施健康知識普及行動............................................................. 6
三、實施合理膳食行動.................................................................... 10
四、實施全民健身行動.................................................................... 16
五、實施控煙行動............................................................................. 20
六、實施心理健康促進行動........................................................... 25
七、實施健康環境促進行動........................................................... 32
八、實施婦幼健康促進行動........................................................... 37
九、實施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 41
十、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 47
十一、實施老年健康促進行動....................................................... 52
十二、實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 58
十三、實施癌癥防治行動............................................................... 62
十四、實施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行動..................................... 66
十五、實施糖尿病防治行動........................................................... 69
十六、實施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動......................................... 73
十七、實施塑造健康灣區行動....................................................... 81
十八、實施中醫藥健康促進行動.................................................. 85
十九、實施智慧健康行動............................................................... 88
二十、保障措施................................................................................. 93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我省歷來高度重視人民健康。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省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針對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系統謀劃、全面推進全省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以建設“頂天立地”衛生健康大格局為目標,以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為主線,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部署實施加強基層衛生健康能力建設、高水平醫院建設和構建國際一流的醫學中心等工作,衛生健康事業成效顯著,健康廣東建設有序推進。2017年,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8.4歲,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1.03/10萬、2.53‰,居民健康總體水平達到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主要健康指標居全國前列,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健康基礎。
同時,隨著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發展和生活行為方式變化,全省疾病譜和健康危險因素發生了較大變化,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以下簡稱慢性病)成為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和疾病負擔。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形勢嚴峻,精神衛生、職業健康、地方病等問題嚴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為積極應對當前突出健康問題,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有效干預措施,努力使群眾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質量,延長健康壽命。這是以較低成本取得較高健康績效的有效策略,是解決當前健康問題的現實途徑,是落實健康中國戰略的重要舉措。根據《“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和《“健康廣東2030”規劃》,特制定《健康廣東行動(2019—2030年)》(以下簡稱《健康廣東行動》)。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針對重大疾病和一些突出問題,聚焦重點人群,實施一批重大行動,促進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我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奠定堅實的健康基礎。
堅持提升素養。把提升健康素養作為增進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據不同人群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健康教育與促進,讓健康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質和能力,實現健康素養人人有。
堅持預防為主。把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將促進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推動健康服務模式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從注重疾病診療向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轉變,實現疾病防治關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
堅持完善服務。深化衛生健康領域全鏈條改革,加強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著力提供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一體化服務。依托創新驅動和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全省群眾特別是基層地區、邊遠地區、困難群眾、婦女兒童等健康服務可及性,提升群眾健康獲得感。
堅持對標最優。圍繞“四個走在全國前列”定位,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區輻射帶動作用,立足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健康服務,全面實施精準防治策略,加強重大疾病防治科研攻關,打造具有廣東特色、全國知名的健康服務品牌,不斷滿足群眾對高品質健康生活的期盼。
堅持共建共享。發揮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凝聚個人和社會力量,激活每個健康細胞,建設促進全民健康的制度體系,持續提高健康預期壽命,讓群眾充分享受健康生活成果。營造良好氛圍,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健全健康教育體系,提升群眾健康素養,努力讓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到2022年,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一體化的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養水平穩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廣,心腦血管疾病、癌癥、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發病率上升趨勢得到遏制,重點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地方病、職業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殘和死亡風險逐步降低,重點人群健康狀況顯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養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響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導致的過早死亡率明顯降低,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得到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標水平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健康公平基本實現,實現《“健康廣東 2030”規劃》有關目標。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兩庫、一機制”。建立健全省、市兩級健康科普專家庫。完善健康科普專家準入機制和管理辦法,為健康科普政策制定、科普信息開發和健康傳播活動推薦專家資源。建立完善省級健康科普資源庫。針對省內重點人群、重點健康問題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健康相關領域的盲點、誤區和謠言,組織編制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基于各類健康知識和科普核心信息,設計開發平面傳播材料、聲像傳播材料、健康科普課件和讀物,出版、遴選、推介一批健康科普傳播材料。建立全媒體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傳播和監管機制。加強健康科普輿情監測,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充分利用報刊、電臺和電視臺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以及短視頻等新媒體平臺,開展立體式、全方位的健康科普知識宣傳,推動“互聯網+精準健康科普”,提高科普工作效率。報刊、電臺和電視臺等對公益性健康節目和欄目、健康科普公益廣告等,在時段、時長、收費上給予傾斜保障,設置一定比例的免費健康科普公益廣告時段。(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中醫藥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藥監局、省科協負責,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評估分析健康科普需求。了解影響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掌握居民對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和行為形成率。建立暢通健康科普需求表達渠道,以需求為導向開發健康科普信息,選擇適宜的信息傳播渠道,提高健康科普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設覆蓋全省的健康素養監測系統,完善監測試題庫和數據庫,逐步實現全流程電子化調查。定期開展轄區內15歲至69歲人群健康素養監測,掌握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分析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健康素養水平差異及其影響因素,制定綜合干預策略。定期開展轄區內學生健康素養監測,掌握中小學及大中專院校學生健康素養水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中醫藥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3.強化重點人群健康知識普及。開展兒童、青少年的健康科普教育。將各類基本健康知識與技能納入幼兒教育和中小學健康教育課的教學大綱,從小培養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在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增設健康素養的內容,將《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納入我省中考范疇,在道德與法治科目考試閉卷內容中設置一道選擇題,分值2分。開展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流動人口、貧困人口等群體的健康科普教育,組織實施健康素養進黨校、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行動,針對不同群體的主要健康問題,普及相應的健康知識與技能。(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省中醫藥局、省總工會、省婦聯、省科協負責)
4.打造健康科普工作新格局。堅持陣地共建、活動共抓、資源共享,整合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媒體資源,以健康城市、衛生城市、健康促進縣(區)、健康“細胞”工程和慢病綜合防控示范區等建設為平臺,普及健康知識。把健康素養宣傳融入健康廣場、健康小屋、健康驛站、健康文化長廊等場所建設,營造健康文化氛圍。積極建設健康科普基地或健康體驗館,推廣參與式、體驗式教學模式。舉辦健康知識競賽、健康演講比賽、健康技能比拼、健康家庭評選等特色活動。提高科普平臺規范化管理水平,加強對電視、報刊等大眾媒體健康欄目和健康醫療廣告的審核和監管,強化對互聯網新媒體平臺發布和傳播的健康科普信息管理。嚴肅查處傳播偽健康、偽科學信息的行為,處罰結果與社會信用評級系統關聯。(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中醫藥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負責)
5.開展健康科普專項行動。各地政府要建立縱向到底的行政管理網絡,制定出臺引導健康科普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科普工作。深入開展全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健康中國行、中醫中藥中國行、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國民營養行動計劃、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健康知識進萬家、婚育新風進萬家、廣東名醫大講堂等專項行動,增強全民健康意識。引導居民自覺采納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照護家中嬰幼兒、老人和殘疾人的知識與技能。倡導有經消化道傳播疾病的患者家庭實行分餐制,倡導個體定期體檢,有家族史的做好預防保健。強化家庭和高危個體健康生活方式指導,針對危害健康的行為與生活方式,進行綜合干預。鼓勵健康適齡的公民定期參加無償獻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負責)
6.提升健康科普能力。健全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完善以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為龍頭,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基礎,以學校、機關、社區、企事業單位健康教育職能部門為延伸的健康促進與教育網絡。依托專業機構,舉辦各類健康傳播、健康促進與教育能力建設培訓班,全面提升健康科普專業人員、醫務人員、中小學教職工、媒體記者、志愿者、計生專干、社區網格管理員、社會體育指導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健康科普服務能力。推動醫療機構開展線上線下特色健康科普。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鼓勵基層醫療機構和家庭簽約醫生團隊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各社區和單位針對居民和職工的主要健康問題,開展健康傳播活動。鼓勵各衛生健康行業學會、協會參與健康科普活動和培訓,支持省科協、中山大學牽頭組建健康科普聯盟。總結推廣具有廣東特色健康科普適宜技術。開展健康科普信息開發和傳播渠道研究,開展健康科普工作效果評價,制定精準傳播策略。鼓勵研發推廣健康類人工智能和可穿戴設備,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運用大數據分析健康影響因素和重點干預領域,為普及健康知識與技能提供支撐。(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體育局、省醫保局、省總工會、省婦聯、省科協負責)
7.加強健康科普人才培養。加強學歷教育階段的科普人才培養,鼓勵醫學院校設置與健康科普相關的必修學科。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醫療衛生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和其他人員參與健康科普工作,表彰和獎勵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將健康傳播和健康教育課程納入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必修課項目,醫務人員開展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情況納入職稱評定和績效考核。有條件的地方推出健康科普人才培養計劃,壯大專兼職科普隊伍。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科學普及方向中專門設置健康科普專題,給予傾斜保障,鼓勵健康科普創新。加強交流合作,培養復合型健康科普人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
(二)行動任務。
1.強化營養健康科普宣傳和消費引導。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組建地方各級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進一步推進多部門協作機制的有效建立,實現對各相關技術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等的有效動員,促進國民營養計劃、營養健康工作實施協調指導水平的有效提升。以全民營養周、食品安全宣傳周、“5·15”碘缺乏病防治日、“5·20”中國學生營養日等主題活動,及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的“三減三健”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營養健康科普宣教活動常態化。普及宣傳居民膳食及營養健康科學知識,對居民膳食宣教突出谷薯類為主、強化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減鹽減油減糖的營養健康背景知識。了解并實踐“多吃”的食物,控制“少吃”的食物。加強食品營養標簽知識普及宣教,指導消費者正確認讀營養標簽并指引食物選擇。積極引導奶制品消費,大力推廣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增加強化奶及奶制品消費正面引導的公益廣告投放力度,逐步培育食用奶及奶制品的習慣。對孕婦乳母、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開展針對性膳食指導。提倡人群減少含添加糖飲料和甜食攝入,必要時選擇應用食品安全標準范圍內的天然甜味物質和甜味劑的產品。倡導使用低鈉鹽,對不適宜高鉀攝入人群提供消費預警和指引。推進中國居民平衡膳食寶塔、平衡膳食餐盤、兒童平衡膳食算盤等支持性工具的廣泛應用。推廣常見食物份量和重量估計的方法,以科學的“量化”手段推進平衡膳食模式有效實踐。推廣使用包括限鹽勺、限油壺、腰圍尺在內的健康“小三件”。對食品生產企業加強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標準宣貫及營養操作規范等的指導。(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科協負責)
2.加強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監測評估。踐行最嚴謹標準,嚴格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完善地方特色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及地方特色食品產品安全性評估。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推進由縣域全覆蓋邁向農村農場農田,實行科學化布點,逐步向鄉鎮基層延伸,將全省所有食源性疾病診療機構納入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獲取我省主要消費食品品種及食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數據,分析確定危害因素分布和可能來源,評估健康影響。獲取我省地方特色食品營養、功能成分、安全性評價數據,開展地方特色食品監測評價、食物與健康相關性研究。分析影響我省居民營養健康的食品安全風險及食源性疾病相關因素。開展營養健康狀況監測,獲取我省城鄉居民和孕婦乳母、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點人群膳食結構、營養相關健康水平數據,分析變化趨勢。加強貧困地區人群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嬰幼兒的營養狀況監測。開展膳食營養素攝入和食品污染物暴露的風險受益評估,建立我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人群營養健康狀況評估模型。完善營養健康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國家營養法規政策研究,配合國家做好預包裝食品標簽及營養標簽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修訂,開展膳食指南、營養素參考攝入量、膳食量化方法、膳食調查方法等營養相關標準研究。(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3.支持和引領食品產業營養化轉型。開展主食加工業提升行動,落實主食產品加工標準。開展傳統米、面制品營養強化產品及薯類主食產品研發。實施雙蛋白工程,將大豆蛋白與牛奶蛋白相結合,滿足全面營養補充蛋白質的健康需求,加大對以優質動物、植物蛋白為主要營養基料的優質雙蛋白食品產品研發力度。加強我省優質奶源基地建設,優化奶制品產品結構,統籌發展液態奶制品和干奶制品,因地制宜發展巴氏殺菌奶、滅菌奶、發酵奶等液態奶制品,鼓勵使用生鮮奶生產滅菌奶、發酵奶和調制奶等奶制品。完善冷鏈運輸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增強運營及管理能力,優化奶及奶制品銷售及配送服務。推進少鹽少油控糖措施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用。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生產銷售低鈉鹽,指導其做好科學推廣應用方面的指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食鹽、食用油生產企業配套提供限鹽勺、限油壺或刻度油壺等鹽、油用量控制工具。規范產品標簽管理,食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標注食品及營養標簽。倡導食品生產經營者減少加工食品中添加糖的使用。通過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高職院校、社會福利機構食堂等,試點起步推廣健康烹飪模式與營養均衡配餐,擴點實施逐步覆蓋至大型餐館。引導餐飲服務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營養標識。(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4.提升營養健康服務能力和水平。依托高等院校或學術團體,爭創國家營養師培訓基地。組建營養師培訓師資隊伍。通過營養師培訓基地等平臺,定期組織開展技能型服務人才營養師及營養指導員的專業和技能培訓。試點建設醫科院校與縣(市、區)教育局點對點實踐平臺,向中小學、幼兒園普及營養健康知識。鼓勵醫學和營養學專業背景、有營養健康工作實踐經驗的人員加入營養指導員隊伍,參加社區營養教育、合理膳食及均衡營養指導的相關培訓,培養營養實踐能力,分別對一般健康人群和特定
人群提供針對性膳食指導建議。實施營養師、營養指導員制度和臨床營養工作制度。在珠三角地區試點開展餐飲服務單位營養師配備、社區營養指導員配備及臨床營養師技術培訓、臨床營養科室建設、規范臨床營養篩查評估治療等工作,結合試點工作進展和地方實際,逐步擴大試點范圍。通過醫科院校或職業技術學校相關專業學生發展營養宣傳志愿者,組建志愿者隊伍,培養成為開展營養科普宣教的核心力量。拓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知識范圍,鼓勵食品安全管理員主動學習營養健康知識,推進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大綱和考試題庫增加營養健康相關知識和內容,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率。全面推動實施國民營養計劃,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和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5.推進嶺南特色營養健康膳食模式示范推廣。積極做好國家健康烹飪模式與營養均衡配餐示范推廣工作,將示范推廣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健康城市及食品安全示范創建考核評價指標。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創建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設置營養課程,開展供餐食品的營養成分分析,開展營養均衡配餐及食譜研究。弘揚我省傳統飲食文化,著眼嶺南特色,開展我省膳食及傳統食養習慣研究,倡導嶺南特色膳食消費模式,有效落實“減鹽、減油、減糖”倡議。落實特殊人群集體用餐和營養操作規范。鼓勵和動員技術機構、社會組織等,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圍繞充實營養健康知識、提供膳食指引、介紹科學的量化方法、培育養成合理膳食習慣等方面,制作多樣化的營養科普作品,開發科學性和實用性兼具的支持性工具,為試點應用和示范推廣提供物資支持。(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提升公共體育場地設施服務能力。積極推進各級各類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全省各地公共體育場地設施,推進城鄉健身步道建設完成,科學規劃建設足球場地設施,增加足球場地供給。推進社會積極投資參與體育場地建設,通過改造城市及鄉村的“金角銀邊”、插花地、街頭綠地及其他未利用地新建的,或在公園綠地及其他已建成公共空間增設體育設施的社區體育公園、健身路徑、健身器材等,為健身群眾提供更多親民、便民、利民的基層體育設施。按照“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努力構建城鎮社區15分鐘健身圈和珠三角核心地區10分鐘健身圈。優化場地設施資源配置,重點推進市、縣、鎮、村四級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完善和提升,積極推進縣級全民健身中心、田徑場和社區全民健身中心、社區體育公園建設,加快推進投資少、見效快、承載力強、容量大的城鄉健身步道建設。逐步實現農村行政村體育設施全覆蓋,并向有條件的自然村延伸。推動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提高企事業等單位體育場地設施的開放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到2022年和2030年,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率超過70%和90%;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分別達到2.5m2及以上和2.8m2及以上;城市慢跑步行道綠道的人均長度持續提升。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采取多種形式參與活動場館和健身設施建設。(省體育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總工會負責)
2.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和健身方法,推動體育健身生活化。健全運動健身休閑網絡,鼓勵舉辦各類全民健身運動會、體育比賽活動。鼓勵廣大群眾在有專業人士指導、合理評估身體狀態的情況下,選擇適合自己的運動方式,每周進行3次以上、每次30分鐘以上中等強度運動,或者累計150分鐘中等強度或75分鐘高強度身體活動,日常生活中達到每天6000~10000步的活動量。機關、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工間操,鼓勵個人至少有1項運動愛好或掌握一項傳統運動項目,參加至少1個健身組織,每天進行中等強度運動至少半小時。發展群眾健身運動項目,支持和引導開發適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點的特色運動項目,大力發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健身活動項目,傳承推廣嶺南傳統體育項目,因地制宜開展各類戶外體育活動。發揮體育社會組織作用,健全和完善各級體育總會和各類單項、行業、人群體育協會等體育社會組織,激發社會力量辦體育的組織力和創造力,鼓勵社會力量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舉辦各類全民健身活動。加強粵港澳地區體育賽事交流,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鼓勵各市積極引進國家級和更高等級知名賽事,推進馬匹運動及相關產業發展。(省體育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省港澳辦負責)
3.加大體醫融合力度。加強體醫融合和非醫療健康干預,加強對全民健身運動的醫學指導,建立完善運動處方庫,推動形成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與健康服務模式,發揮全民科學健身在健康促進、慢性病預防和康復等方面積極作用。推進健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進全民科學健身素養促進工程,推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全民健身指南》,通過多種宣傳方式加強科學健身知識宣傳與推廣,結合我省大眾健身的特征和急需解決的問題,研究制定適宜的全民健身指導方案,不斷提升城鄉居民的健身素養。(省體育局、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健全加強國民體質監測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國民體質監測體系,擴大監測覆蓋面,到2022年,國民體質監測體系基本健全,及時掌握各地城鄉群眾體質現狀及動態變化規律,為全民健身相關政策制定與評估提供科學、可靠的數據支撐。運用互聯網和物聯網技術,進一步提高國民體質監測數據采集科技含量,建立國民體質監測“大數據庫”,與衛生健康部門建立有效合作機制,形成“體醫融合”發展模式。到2030年國民體質監測體系更加完善,三級體質監測機構運行更加高效,國民體質監測服務于健康生命全周期。建立兒童、青少年、婦女、老年人、職業群體等的體質數據庫及評價標準,推行不同人群“體質達標計劃”,通過有效舉措不斷提升國民體質水平。進一步完善三級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服務體系,廣泛開展體質測評與科學健身指導。體質測定與科學健身指導工作要更加深入基層,為更多的群眾提供服務。不斷完善體質測定的服務內容,改善服務環境,提高服務質量。到2022年和2030年,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分別不少于93%和96%。(省體育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婦聯負責)
5.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服務體系,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的開展。發揮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服務站在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中的指導作用,提升服務水平。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激勵機制,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公益性崗位制度及上崗服務機制建設。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培訓制度,不斷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開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務,組建以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為主體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送健身知識、健身項目、健身技能進社區、農村指導群眾科學健身。開展科學指導服務,設立公益性崗位,引導社會體育指導員到廣場、公園和各類健身場所服務指導點上崗,提升群眾健身效果,預防運動損傷。規范服務站工作開展,組織對社會體育指導員服務站工作開展評估。舉辦健身交流展示活動,以活動引領群眾健身技能項目健康科學發展。鼓勵醫療機構提供運動促進健康的指導服務,鼓勵引導社會體育指導員在健身場所等地方為群眾提供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提高健身效果,預防運動損傷。加大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骨干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優秀指導員、教練員、退役運動員、有體育特長的志愿者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指導群眾科學健身,不斷提高群眾身體素質。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不少于2.5名和2.8名。(省體育局、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營造濃厚控煙氛圍。提倡個人戒煙(含電子煙)越早越好,什么時候都不晚。開展無煙家庭創建,保護家人免受二手煙危害。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移動視頻、12320健康熱線、廣東省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平臺等新媒體,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控煙宣傳教育活動。開發制作系列海報、折頁、小冊子、標語、口號等形式的控煙傳播材料,張貼到村(居),派發到戶。組織策劃控煙知識競賽、戒煙大賽等參與式控煙傳播活動,讓居民在參與中學習控煙知識,內化為控煙的自覺行動。利用世界無煙日、世界心臟日、國際肺癌日等主題日開展控煙宣傳和干預,倡導無煙婚禮。推動建立由政府、專業機構、新聞媒體、社會組織、企業、律師、志愿者等部門和人員組成的控煙戰略聯盟,形成控煙合力。開展青少年控煙干預,將煙草危害、電子煙危害和二手煙危害等控煙相關知識納入中小學生健康教育課程,開展控煙知識競賽、戒煙繪畫比賽、拒吸第一支煙簽名等控煙參與式活動,加強無煙學校建設,為青少年營造遠離煙草的環境。創新控煙宣傳干預模式,利用虛擬現實技術(VR)等新載體開展控煙宣傳教育。探索推動各級黨政機關將控煙融入黨建工作中。(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廣電局、省煙草局負責)
2.推進重點人群控煙工作。領導干部、醫生和教師發揮引領作用,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不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公共場所吸煙,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煙,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醫務人員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吸煙,勸導、幫助有吸煙習慣的患者戒煙。教師不得當著學生的面吸煙。發動廣大群眾和媒體監督控煙、禁煙,不斷推進重點人群控煙工作。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自我檢查,確保控煙工作成效;省控煙主管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及時通報檢查結果;黨政機關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煙草局負責)
3.多層次融合控煙。各級各類黨政機關要全面建設成無煙黨政機關,各地結合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健康促進縣(區)、慢性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廣東省農民健康促進行動等平臺,推進無煙單位建設。各類企事業單位按照廣東省無煙單位創建管理規范和評分標準,積極打造無煙環境,創建廣東省無煙單位。鼓勵企業、單位出臺室內全面無煙政策,為員工營造無煙工作環境,為吸煙員工戒煙提供必要的幫助。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園等室外公共場所,要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形式進行宣傳,建立督導巡查隊伍,定期進行巡查。逐步在全省范圍內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對控煙不力的公共場所在主要媒體上進行披露。(省衛生健康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4.拓寬控煙渠道。逐步建立完善戒煙服務體系,將詢問患者吸煙史納入到日常的門診問診中,推廣簡短戒煙干預服務和煙草依賴疾病診治,并在就診、治療、護理等過程中將控煙健康教育作為重要的治療和干預手段。加強對戒煙服務的宣傳推廣,建立控煙專(兼)職人員進修學習制度,選派執行人員到專業機構進行進修。對成熟的控煙新技術或新方法,申請衛生適宜技術推廣項目予以廣泛推廣。舉辦各級各類控煙能力建設培訓班,提高有關人員的控煙實踐操作能力。探索將控煙能力建設課程納入專業人員公需課和繼續教育項目,完成學習并考核合格者授予學分。將控煙納入省、市、縣各級黨校的各類培訓課程。鼓勵各類公益性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各種形式參與控煙工作或者為控煙工作提供支持。(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5.強化控煙監督執法。貫徹落實《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推動未進行控煙立法的地市加快控煙立法進程,逐步提高全面無煙法規覆蓋人口比例。已立法地市明確執法主體,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做好轄區內公共場所的控煙執法。加大煙草廣告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法規范煙草促銷、贊助等行為。進一步加強卷煙包裝標識管理。禁止向未成人銷售煙草制品及電子煙,推動將電子煙列入煙草制品進行管控,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電子煙產品的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對通過互聯網推廣和銷售電子煙行為的監測、勸阻和制止,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的商家、發布煙草廣告的企業和商家,納入社會誠信體系“黑名單”,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無煙法規保護的人口比例分別達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煙草局、省稅務局、廣州鐵路監管局、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分別負責)
6.定期開展煙草流行監測。構建煙草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化平臺,定期組織轄區內煙草流行監測和電子煙使用監測,掌握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人群電子煙使用情況和二手煙暴露情況。開展控煙政策執行監測,掌握轄區內各項控煙政策的執行情況與效果。采用暗訪巡查等形式,監控各級黨政機關、各類公共場所無煙環境建設情況。合理利用監測信息,適時通報或進行新聞發布披露,提高控煙成效。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分別低于24.5%和20%。(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行動任務。
1. 開展大眾心理健康促進與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門戶網站、社交平臺、移動視頻、遠程教育終端等新媒體,組織創作、播出心理健康教育公益廣告,傳播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的現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心理健康素養十條” ,傳授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和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創作心理健康系列海報、折頁、手冊等形式的心理健康傳播材料,張貼到村(居)委會或派發至戶。鼓勵患者主動尋求幫助,消除大眾對心理健康問題和精神障礙的歧視。組建心理健康促進共同體,利用“世界精神衛生日”、“世界睡眠日”等主題日,通過研討會、交流會、新聞發布會、健康講座等形式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由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其他用人單位和居(村)委會組織策劃心理健康知識競賽和心理健康宣傳創意比賽,將心理健康知識融入公眾文化生活。針對老年人、流動人員、農村婦女、留守兒童、被監管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流浪乞討人員等精神心理問題易感人群分別制定宣傳教育策略,開展針對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分別負責)
2.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強化省精神衛生中心建設,各市、縣(市、區)要依托現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醫院),掛靠建立市縣兩級精神衛生中心。推動市級精神專科醫院達到三級精神專科醫院標準,各縣(市、區)至少在一所以上綜合性醫院或慢病機構建設有病床的精神專科。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等依托本單位工會、人力資源部門、衛生室(或計生辦)、共青團、婦聯團體等部門,設立心理健康服務崗位,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開展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早期識別和干預。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評估和心理訓練等服務。在縣、鎮、村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務要求的場所,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釋惑、心理咨詢等服務,并與精神衛生機構組成醫聯體,構建轉診和流轉體系。利用互聯網搭建心理健康服務平臺,采取線上(專家咨詢指導)與線下(心理輔導人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為主體)相結合的辦法,為轄區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各部門要強化服務質量監管,將對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的評估結果作為示范單位、實踐基地建設和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重要依據。養老機構、護理院、康復機構、婦女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看守所等機構要積極引入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等力量,為空巢老人、孕產婦、遭受家庭暴力者、遭受虐待者、喪偶者、留守和流動兒童青少年、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羈押人員及其家屬提供心理健康服務。省市兩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加強心理咨詢與治療中心建設,推廣個體治療、家庭治療和團體治療。(省衛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負責)
3.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省市兩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立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團隊,面向社會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熱線、心理評估、心理咨詢、心理治療和精神科治療等銜接遞進的服務。依托省市兩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平臺,與求助者溝通互動,評估求助者的心理問題和需求,開展針對性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和心理危機干預。向公眾宣傳心理援助平臺,擴大社會影響力和利用率。依托省市兩級精神衛生機構的精神科醫師、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精神科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和社會工作者,分級組建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定期開展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培訓與和演練。對突發事件中的心理危機高危群體開展及時、有序、高效的篩查、評估、咨詢和干預。(省衛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4.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各地要把精神衛生工作作為“平安廣東”重要內容,各級政法、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隨訪、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等服務。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互相銜接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統籌轄區內精神衛生資源,對技術力量薄弱地區組織開展對口幫扶。鼓勵和引導通過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提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康復服務,加強日間康復中心、中途宿舍、職業康復機構等建設。到2030年底,80%以上的縣(市、區)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在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的縣(市、區),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各地區逐步建立患者個案管理團隊,推廣精神障礙患者個體化康復模式。對住院患者,幫助其正確認識疾病,學會按時按量服藥和提高個人生活自理能力。對居家患者,開展服藥、生活技能、社交技能等方面的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家屬協助患者進行相關康復訓練,進一步提高患者服藥依從性、復發先兆識別能力,改善患者生活質量,促進其回歸社會。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綜合管理的質量控制。(省委政法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分別負責)
5.建立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建立社區康復機構、社會組織和家庭組成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并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無縫銜接。加強社區精神康復綜合服務中心、中途宿舍、職業康復機構和康園工療站等建設。鼓勵和引導通過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提供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康復服務。到2030年底,90%以上的縣(市、區)開設社區精神康復綜合服務中心、中途宿舍、職業康復機構等機構,每一鎮街開設康園工療站。在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的縣(市、區),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分別負責)
6.開展人群心理健康監測。定期調查成人每日平均睡眠時間、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社會心理應激因素,掌握我省睡眠與心理健康問題的流行規律和影響因素,分析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需求。構建睡眠與心理健康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化平臺,針對轄區內睡眠障礙、焦慮障礙、抑郁癥的流行情況和干預情況進行重點監測,掌握18歲以上人群睡眠障礙、焦慮障礙、抑郁癥的患病率,以及抑郁癥的治療率。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管理系統,定期進行抽樣篩查和患者隨訪。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數據安全保護機制,保護個人隱私,防范因違反倫理、安全意識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省衛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7.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隊伍建設。各單位各部門要完善心理健康服務人才保障,將心理健康服務人才納入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與管理體系,暢通職業發展渠道,對所屬心理健康服務人員加強培訓、繼續教育及規范管理,制定本行業、本部門心理健康服務標準和工作規范,明確崗位工作要求,定期考評。推進高等院校加強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臨床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睡眠醫學、社會工作學等社會心理健康相關專業的學科建設,鼓勵更多高等院校開設相關專業,引進和培養精神醫學和心理學師資,在臨床醫學專業中設置精神醫學方向,在醫學教育中保證精神病學、醫學心理學等相關課程的課時,逐步形成學歷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相結合的心理健康專業人才培養制度。建設一批實踐教學基地,探索符合社會需求,有廣東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醫學、教育、康復、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要加強心理學理論教學和實踐技能培養,促進學生理論素養和實踐技能的全面提升,依托具有資質和良好聲譽的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建立實踐督導體系。加強精神科醫師、護士、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公共衛生醫師、康復師、社會工作者等構成的綜合服務團隊建設。推進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工作,擴充基層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臨床科室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普及心理咨詢和治療技術在臨床診療中的應用,提高抑郁、焦慮、睡眠障礙、認知障礙、孤獨癥等心理問題和常見精神障礙的篩查、識別和處置能力。(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分別負責)
8.支持開展心理健康相關科學研究。基于高校、科研院所和精神衛生機構開展心理健康相關基礎和應用研究,開展廣東本土化心理健康基礎理論的研究和成果轉化應用。針對重點人群的心理行為問題和嚴重精神障礙,開展生物、心理、社會因素綜合研究和心理健康問題的早期識別與干預研究。開展基于移動醫療、物聯網云服務平臺、人工智能、神經影像技術、分子遺傳技術、虛擬現實技術、5G通信技術、區塊鏈等高新科技輔助精神醫學的預防、診斷、治療和康復管理相關研究,逐步突破精神醫學發展瓶頸,研發心理健康服務相關設備和產品,并基于精神衛生機構推廣應用,完善基礎數據采集和平臺建設。鼓勵開展以中國傳統文化、中醫藥為基礎的身心健康相關理論和技術研究,逐步形成有中國文化特色的心理學理論和臨床服務規范,向大眾推廣應用效果明確的心理干預技術和方法。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相關法律與政策等軟科學研究。加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機構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行動任務。
1.開展健康環境促進行動宣傳。采用開設電視專欄、廣告、視頻、動畫等方式宣傳環境與健康知識,宣揚“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人人享有健康環境”、“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樹立人民群眾科學的環境與健康促進觀念。社區、學校、醫院、工廠等主要公共場所設立環境與健康促進教育宣傳欄、櫥窗等,提倡積極實施垃圾分類并及時清理,將固體廢棄物主動投放到相應的回收地點及設施中,提倡簡約綠色裝飾,做好室內油煙排風,提高家居環境水平。通過設立社區健康自助檢測點,配備血壓計、血糖儀、腰圍尺、體重儀、體重指數(BMI)尺、健康膳食圖等,鼓勵引導社區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針對不同人群,編制有針對性的環境與健康促進手冊,宣傳和普及環境與健康促進基本理念、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分類制定發布環境污染防護指南、公共場所和室內健康環境指南。深入社區、學校、醫院、商場、工廠等人員密集的場所,經常性對公眾進行防災減災、突發事件應對知識和技能的傳播和培訓,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定期開展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廣電局、省科協負責)
2.推進共建共享健康環境。加快創建“森林城市”,2022年前,珠三角地區率先實現森林城市建設,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綠地率達到33%以上,2030年前,各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實現森林城市建設,其他城市加快城市綠化建設,美化城市環境,清潔城市空氣。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加強水岸公園和社區體育公園建設,優化城市綠地布局,完善綠道系統,實現城市內外綠地連接貫通。鼓勵發展屋頂綠化、立體綠化,進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和城市建成區綠地率。合理規劃建設廣場、公園、步行道等公共活動空間,充分利用濱水空地、街頭綠地、公共建筑周邊空間方便居民文體活動。落實保障與健康相關的公共設施用地需求,完善相關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布局和標準,健全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落實“三個一”環境衛生整治制度,推動實施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病媒生物綜合預防控制策略。加快推進衛生創建工作,帶動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的整體提升。到2022年,省級以上衛生城市比例達到90%,省級以上衛生鄉鎮(縣城)比例達到35%。到2030年,實現省級以上衛生城市全覆蓋,省級以上衛生鄉鎮(縣城)比例達到50%。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將促進健康理念融入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政策之中。到2022年,每個國家衛生城市要建立不少于100個健康社區、 健康單位,不少于1000個健康家庭等健康“細胞”。每個省衛生城市要建設不少于50個健康社區、健康單位,不少于500個健康家庭等健康“細胞”。到2030年,全省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示范市和示范鄉村,形成健康社區、健康單位、健康家庭建設廣泛開展的良好局面。加快推動垃圾分類管理,在廣州、深圳、佛山等重點城市率先建立完善可行的垃圾分類管理體系,加大城市黑臭河涌整治力度。推動實現村村垃圾集中堆放、集中處理。加快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清潔農村環境,深入推進農村改廁工作。推進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到2022年,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實現有效消毒后安全供水。完善農村飲水安全監管機制,支持城鎮供水設施向農村延伸供水,提高城鄉一體化供水能力。強化農村飲水安全檢測監測工作,完善農村飲水安全評估標準和辦法,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加強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推動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劃和建設,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推進交通安全服務提質增效升級,預防和減少交通安全事故,加強交通安全執法力度,推進實施“文明交通安全計劃”。(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3.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綜合防治。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深化城市群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常態化區域協作機制,建立聯合預警機制,全面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嚴格執行企業排放標準,保證全面達標,樹立標桿城市,鼓勵先行達到更高的空氣質量標準,以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和精細化管理為重點,持續深化常規污染源治理,強化新型污染物協同控制。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突出“嶺南水鄉”特色,全面執行河(湖)長制,以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等流域控制單元為基礎系統推進精準治污,構建區域綠色生態水網,依法嚴肅整治水源保護區,高標準保護水源保護區,持續提升飲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強化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全面開展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工作,定期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推進地下水超采區治理與污染綜合防治,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為根本,嚴格控制土壤污染來源,開展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等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制度,編制實施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推進受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加強農用地土壤環境分級分類管理,全面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控,有效保護生態系統和遺傳多樣性。(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4.開展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與評價。加強環境污染與疾病關系、健康風險預警以及防護干預的調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環境污染相關疾病。全面加強對城鄉飲用水的水質監測和供水安全風險評估,飲用水水質監測網覆蓋全部城市城區和農村村鎮,根據“三同時”原則,實行新、改、擴建供水工程衛生學評價制度。進一步加強廣州、深圳、佛山、珠海等重點城市空氣污染(霧霾)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與防護工作,并逐步擴大監測城市范圍,開展空氣污染(霧霾)人群健康風險評估,加強健康防護。加強對佛山、韶關、汕頭、湛江、肇慶、惠州等地區農村環境衛生調查與土壤監測,并逐步擴大監測區域,加強對蔬菜、糧食種植區土壤監測工作。深入推進產業園區、新城、新區等開發建設規劃環評工作,擴大相關群眾參與度,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強化源頭預防。加強傷害及產品傷害監測網絡建設,掌握傷害臨床信息、傷害事件基本情況等信息。加強對健康影響尚未明確的環境因素研究、監測、風險評估。(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5.加強健康環境標準規范建設和消費品市場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水、空氣、土壤、村鎮環境衛生、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等與健康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制定高標準的車站、地鐵、酒店、商場、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廣東省地方衛生標準和管理規范,制定垃圾分類管理規范、農村垃圾和污水處理管理規范、飲用水水質處理技術和安全管理的地方規范等。進一步加大環境與健康相關法規的執行力度,強制環境污染的法律責任。加強對農產品、裝飾裝修材料、日用化學品、兒童玩具和其他日用品等的安全性評價和市場督管力度,嚴格相關產品標準,加強綠色安全認證,建立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強制報告制度,加強市場召回管理力度。(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普及婦幼健康科學知識。提倡適齡人群主動學習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兒童早期發展知識,主動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產前重點病種篩查。倡導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為 6個月以上嬰兒適時合理添加輔食。結合婦女節、兒童節等重要時點,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以母嬰安全、母乳喂養、出生缺陷疾病預防、地中海貧血防治、兒童視力防控科學知識、婦女常見病防治、生殖健康知識等為重點,開展婦幼健康科普宣教活動,從事婦幼健康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針對轄區婦幼人群開設健教課堂(或網絡健教課堂)。(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婦聯、省科協負責)
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堅持保健與臨床相結合,加強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的合作力度,打造婦幼保健聯合體,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完善省市縣三級重癥孕產婦救治、重癥新生兒救治、出生缺陷綜合干預體系建設。建立快速轉運通道,提高孕產婦和新生兒醫療保健救治能力。提高婦幼健康機構薪酬待遇,促進婦幼健康人才隊伍穩定,支持人才引進,強化培養力度。加強對基層婦幼保健機構的投入和指導,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健康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醫學類本科高職院校及民辦院校,開設護理、助產、康復、急救、兒科等相關專業。依托省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廣用戶端“廣東母子健康e手冊”微信小程序,推動婚前、孕前、產前、兒童保健各環節的信息共享、多證聯辦,實現服務網絡化、證明電子化、流程一體化,并將主要功能入駐粵省事平臺。(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3.開展出生缺陷三級防控服務和救助。廣泛開展婚前健康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地中海貧血防控和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項目,從孕前、孕期、產后三個環節進行干預,加強篩查陽性病例的隨訪、確診、治療和干預,提高確診病例治療率,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的發生。做好先天性結構畸形和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開展篩查、診斷、治療和貧困救助全程服務試點。對早產兒進行專案管理。建立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負責)
4. 做好兒童健康管理和重點健康問題干預工作。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兒童健康管理和預防接種,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建設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提供優孕、優生、優哺、優養、優育等一體化優質婦幼保健服務。規范開展新生兒訪視,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實施嬰幼兒喂養策略,創新愛嬰醫院管理。引導兒童科學均衡飲食,加強體育鍛煉,實現兒童肥胖綜合預防和干預。做好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立健全0-6歲兒童視力健康電子檔案。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提高嬰幼兒照護的可及性。規范兒童保健和兒科診療行為,加強兒科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兒科危重癥救治水平,以肺炎、腹瀉、貧血、哮喘、齲齒、視力不良、心理行為問題等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綜合管理適宜技術。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婦聯、省殘聯負責)
5.做好婦女健康管理和重點健康問題干預工作。提高生殖健康意識,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孕產婦健康管理項目,積極開展女性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等相關服務,規范產后避孕服務,推動建設孕婦休息室、母嬰室等設施。逐步擴大城鄉婦女“兩癌”篩查項目覆蓋面,繼續實施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項目,盡快實現消除艾滋病母嬰傳播的目標。(省衛生健康委、省婦聯負責)
6.促進中醫藥融入婦幼健康服務。在提供婦幼保健服務的醫療機構積極推廣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擴大中醫藥在孕育調養、產后康復等方面應用。發揮中醫藥在兒童醫療保健服務中的作用。加強婦女兒童疾病診療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疑難病、急危重癥診療水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負責)
(二)行動任務。
1.打造健康的學習環境。各地政府應加大投入,持續改善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教學衛生條件,尤其是教室采光照明、課桌椅配備、飲用水設備、食堂和廁所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學校衛生廁所應堅持經濟、實用、衛生原則,按照蹲位數量足夠、蹲位比例合理的要求進行建設,滿足師生在校如廁需求。各地衛生監督部門每年對學校、托幼機構和校外培訓機構教室(教學場所)以“雙隨機”方式進行抽檢、記錄并公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聯合有關部門每年對校外培訓機構教室采光照明、課桌椅配備、電子屏幕產品等達標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各地政府、校外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校要根據監測結果,積極改善教學設施和條件,為學生提供符合健康要求的學習環境。(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提升體育與健康課程的質量。體育與健康課程應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突出體能與技能目標,確保體育與健康課的練習密度、負荷和體能練習達到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的要求。體育與健康教學應根據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體育教育教學規律和運動技能形成規律,科學安排教學內容,選擇適當的教學手段與方法。充分發揮體育與健康學科核心素養的作用,在體育與健康教學中注重健康知識與健康技能的培養,幫助學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與健康行為習慣。完善學生體育和健康課程評價,將高中體育科目納入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小學校應根據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的要求開齊體育與健康課,小學一、二年級每周開課4節以上,小學三年級到初中每周開課3節以上,高中每周開課2節以上。杜絕擠占、挪用體育與健康課的現象,受天氣等原因的影響無法正常上課的,應在課室內進行體能練習及傳授體育與健康知識技能,確保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開足率達到100%。經過基礎教育階段的學習,學生基本上掌握2項以上運動技能,并形成體育鍛煉的意識和習慣。大部分中小學生能掌握基本的健康知識與技能,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設情況、落實“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情況列入各種評估指標體系,并采取例行檢查、抽查、飛行檢查等形式進行督促落實,相關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沒有開足開齊課程和未落實校園體育活動時間的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相關規定取消學校甚至本區域各種評先評優資格。(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負責)
3.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實學生作業量的要求,不得變相增加學生作業量,堅決控制義務教育階段校內統一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不得超過1次,其他年級每學期不得超過2次;各地要規范校外培訓,避免校內減負、校外增負。保障學生睡眠,確保高中生每天睡眠8小時、初中生9小時、小學生10小時。中小學校要將“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列入教學計劃,活動內容應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銜接。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必須在下午課后組織學生進行一小時集體體育鍛煉;每天上午統一安排25-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不含課間休息)。要將上述學生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和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列入學校課表,認真組織實施。寄宿制學校要建立每天早操、晨跑制度。鼓勵中小學校布置體育家庭作業,使學生每天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總和達到2小時。鼓勵學校開設形式多樣、簡便易行、效果明顯的體育活動項目。積極發揮校園足球和游泳的健康促進作用。(省教育廳負責)
4.加強中小學校衛生與健康管理。各級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導中小學校完善衛生與健康管理制度和機制,根據學校的特點和需求,制定和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學生常見病的監測和干預,學校常見傳染病預防控制、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等制度,提高中小學校衛生與健康管理水平。嚴格執行學生健康體檢制度,持續開展學生體質健康抽測,推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管理信息平臺建設。重視結果運用,結合學生健康體檢、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的監測以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積極開展學生健康干預工作。成立省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委員會,研制我省大中小幼一體化循序漸進、螺旋上升的健康教育實施指南和評價指引。培育培養健康教育教師,開發和拓展健康教育課程資源。根據學生成長規律和特點,將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疾病預防控制、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安全應急與避險等方面的健康知識和技能,通過課堂的主渠道,分階段傳播給中小學生。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發布制度。將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學校的績效考核,與學校負責人獎懲掛鉤。將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狀況納入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范疇。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學生的體質健康狀況得到有效改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優良率分別達到50%以上和60%以上。(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5.推進兒童青少年近視綜合防控、營養改善、心理健康專項行動。全面落實《廣東省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各項工作,加快遏制兒童青少年近視高發、低齡化的趨勢。每年對各地市兒童青少年防控近視工作進行監測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結果。對未實現年度學生預防近視工作目標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和學校進行通報,對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連續三年下降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和學校依法依規予以問責。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行動,鞏固我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成果,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營養狀況監測和干預。研究制訂并推廣滿足我省學生營養需求的食譜指南。推進學校食堂量化提級和安全管理。試點開展不同地區、不同年齡段學生營養及超重、肥胖、生長發育遲緩的情況監測。試點建設醫科院校與市(縣/區)教育局點對點實踐平臺,向中小學、幼兒園普及營養健康知識。試點開展學校營養與健康示范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要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搭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網絡;落實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學、1200人以上的小學配備專職心理教師的要求,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專職心理教師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干,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實效,落實規定課時(每兩周1課時),因地制宜開展豐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周、心理文化節等校園文化活動。全面開展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建立學校與專業醫療機構之間的學生心理危機快速干預通道,及時轉介和干預。有條件的學校和地區可以探索開展社工駐校試點工作,引進社會力量輔助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實現全省中小學生體重過重或過輕現象得到有效改善,小學生肥胖率和營養不良率逐年下降并控制全國平均水平以下。總體近視率每年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小學生近視率下降到38%以下,學生的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負責)
6.加強學校衛生健康與體育專業能力建設。各地政府加強現有的區域性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建設,按照標準和要求強化人員和設備配置。中小學校應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加強醫務室(衛生室、保健室)建設,積極采取多種途徑配備中小學專兼職學校衛生人員,到2022年和2030年,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分別達到7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完善中小學校醫校協作機制,完善衛生健康副校長配備制度。制定學校體育教師工作量指導標準,科學合理確定體育與健康教師的工作量。保障學校體育教師在職稱(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強化體育專業院校和普通高校體育院系建設,培養能承擔體育與健康教學任務的綜合型教師,優化體育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課程結構和內容,實現健康教育與體育教育知識的一體化,促進體育、健康知識與能力的綜合發展。加強對體育與健康教師的培訓,實現體育與健康目標的統一,為健康教育的全面落實提供重要保證。按要求配備體育與健康教師及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者;采用定向培養的方式,輸送更多優質師資到一線中小學;鼓勵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有體育或醫學特長的志愿人員經過系統培訓后到粵東西北擔任中小學校體育與健康教師或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者。各地配備專、兼職體育與健康、健康教育教研人員,每月組織至少1次區域健康教育教研活動,每2年舉辦一次省級健康教育案例展示活動。省級教研部門及地市要設立體育與健康、健康教育專項研究課題研究,探索適合我省不同地區相適應的健康教育發展道路。(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加強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各地各部門利用宣傳媒體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健康公益宣傳活動。依法依規從工傷保險基金安排工傷預防費用于職業病預防宣傳培訓。省、地級以上市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組織編制發布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出版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一批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編制職業性塵肺病、噪聲聾、化學毒物中毒等重點職業病的防治核心信息,將其納入公民健康素養監測或重點職業病監測范疇,掌握重點行業勞動人群的職業病防治素養水平。在中學和職業技術學校全面開設職業健康教育課程,普及防治知識。(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醫保局、省總工會、省婦聯負責)
2.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堅守職業健康紅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各審批核準備案單位要督促落實,按要求向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信息,建設項目所在的縣、鎮兩級政府要加強監督檢查。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日常監測、定期檢測與評價,公布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予以警示。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使勞動者熟知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后果,能夠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嚴格落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依法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配合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工作。現有不具備職業病防治基礎條件或等級強度的用人單位要加強工作場所職業病防護設施改造升級。對長時間、高強度、重復用力、快速移動等作業方式,采取先進工藝技術、調整作息時間等措施,預防和控制過度疲勞和相關疾病發生。實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促進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控責任。充分發揮產業、職業健康等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用人單位要創新健康促進手段,及時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問題。省級職業病防治機構負責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各地加強對轄區內健康企業建設的業務指導。結合本地實際、注重社會效果,力爭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倡導用人單位評選“健康達人”,并給予獎勵。(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婦聯負責)
3.建立健全職業病綜合防治機制。按照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明確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壓實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制定區域內職業病防治五年規劃,切實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門、跨地區的重大問題,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將職業病防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考核。(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醫保局、省總工會負責)
4.開展重點職業病危害監測。結合“數字政府”建設,依托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覆蓋全省的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危害項目申報、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監護、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報告管理等數據信息的集約化智能化動態化管理。(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5.加強重點職業病診斷治療。加強塵肺病診斷能力建設,優化診斷、鑒定流程,提高診斷、鑒定效率和準確性。勞動者具有粉塵接觸史且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符合塵肺病特征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作出塵肺病相關臨床診斷。符合職業性塵肺病相關診斷標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盡快作出職業性塵肺病診斷。對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的病人,各地要加強醫療診治,建檔立卡,實現一人一檔一卡,及時隨訪調查,掌握其健康狀況并報告。鼓勵各地政府為符合條件的塵肺病人診斷和診治提供適當補貼。各地級以上市至少要確定一家基本滿足本地區需要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轄區內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工作。推動省職業病防治院和廣州、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建成職業病專科三甲醫院。建設職業病防治專科聯盟等醫聯體。以省職業病防治院為中心,依托各地市職業病防治機構,制定區域性職業病臨床診療規范,建立輻射全省職業病專科培訓基地。將職業病診斷、救治等職業衛生相關知識納入全科醫生及住院醫生規范化培訓內容,提高全省醫療衛生機構職業病篩查、診療、康復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總工會負責)
6.加大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力度。在鎮街探索由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良好機制。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內容,加強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員隊伍建設。建立由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衛生監督協管員、計生專干形成的基層監管網絡體系,加強對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放射診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病防治相關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部門。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以高毒物質、高危粉塵、高強度噪聲等為重點,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落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的淘汰、限制目錄管理制度。加強全省放射衛生工作,深入開展醫用輻射和工業輻射防護專項整治,保障患者、放射工作人員和公眾健康權益。(省衛生健康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等單位負責)
7.提升職業病防治與危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充分發揮各級職業病防治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支撐作用,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完善職業病防治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協調發展的職業健康檢查服務體系。加強職業病防治服務質量控制,依托省職業病防治院建立職業病防治質量控制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建立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質量控制中心。制定我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違規不良行為記分管理制度,推動形成布局合理、服務規范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體系。制定全省職業病防治機構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規范各級職業病防治機構職能定位、人才隊伍、場所設備等基本建設,出臺一批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治理技術規范。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基礎性、前瞻性科研工作,將職業病防治亟待解決的關鍵性技術列入我省科技攻關項目,力爭形成一批職業病防治核心關鍵技術,培育一批集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研發和職業病防護裝備、設施、用品生產制造于一體的骨干企業。健全全省職業病危害事件處置工作指引。健全輻射全省的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應急救治網絡,積極創建國家核輻射應急救治基地(中心),提高我省化學中毒和核輻射應急救治水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醫保局負責)
8.完善職業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加強職業病病人的醫療保障,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對診斷為職業病的勞動者實施分類救治救助,做到“應治盡治”。已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職業病病人,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業病病人,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制定出臺我省職業病醫療救助和生活保障的指導意見,加強對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醫療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各地級以上市建立健全本地區職業病救助保障政策,加強對符合條件職業病病人醫療救助和生活救助。(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總工會、省婦聯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加強老年健康宣傳教育。提倡老年人知曉健康核心信息,積極認識老齡化和衰老,合理膳食,適度運動,保持良好睡眠,學會自我疏導。倡導老年人參加定期體檢,經常監測呼吸、脈搏、血壓、大小便情況,接受家庭醫生團隊的健康指導。鼓勵和支持老年大學、老年活動中心、基層老年協會、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等為老年人組織開展健康活動。積極發展社區老年健康教育,面向全社會宣傳健康老齡化的新理念,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營造老年友好的氛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負責)
2.引導老年人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引導老年人改善營養狀況合理膳食,均衡營養;定期參加體檢,適度體育鍛煉;做好慢病管理,積極采取有效干預措施,降低疾病風險。引導老年人及其家屬了解老年期癡呆等疾病的有關知識,促進精神健康。注意安全用藥,嚴格遵守醫囑,避免重復用藥、多重用藥。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員關心關愛老年人心理、身體和行為的狀況,學習了解老年人健康維護的相關知識和技能,照顧好其飲食起居,防止噎食及跌倒。(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3.鼓勵社會參與老年健康服務。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支持社會資本進入老年健康產業市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興辦老年健康服務機構,提供老年健康服務。鼓勵健康服務相關企業結合老年人身心特點,開展健康養生、健康體檢、咨詢管理、體質測定、體育健身、運動康復、健康旅游等多樣化服務。(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體育局分別負責)
4.開展老年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積極宣傳適宜老年人的中醫養生保健方法,推廣老年期常見疾病的防治適宜技術,依托嶺南中醫藥特色發展傳統食養服務,重點開展老年及慢性病人群的食養指導。加強老年人自救互救衛生應急技能訓練,開展預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預和健康指導。為貧困、空巢、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齡獨居老年人提供日常關懷和心理支持服務。加強對老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管理和康復治療,促進老年人心理健康。(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5.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科學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完善醫養結合政策。支持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或開設養老床位。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鼓勵將養老機構內設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當地醫聯體建設。推動社區居家和農村醫養結合,整合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預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療、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寧療護一體化整合型健康養老服務。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6.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優化老年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鼓勵以城市二級醫院轉型、新建等多種方式,合理布局,積極發展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推動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數量,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康復、護理床位比例。加強康復醫院、護理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推動全省逐步建立老年醫學科或老年醫學科優勢明顯的綜合醫院。完善基層服務網絡,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發揮家庭醫生(團隊)作用,為老年人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社區醫療服務中心重點加強社區護理與康復病床設置,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的醫師到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鼓勵社區發展日間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務。(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分別負責)
7.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根據老年人不同體質和健康狀態提供更多中醫養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推動中醫醫院與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加強合作,推動二級以上中醫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加老年服務資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探索建立一批中醫藥(民族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服務示范基地。(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8.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優化老年人住、行、醫、養等環境,推進老年人社區和居家適老化改造,支持適老住宅建設。加強居住區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筑節點進行適老化改造,支持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對老舊居住(小)區、棚戶區、農村危房的改造,應當優先滿足符合住房救助條件的老年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強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養老機構建設。(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分別負責)
9.探索建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體系。及時總結推廣廣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經驗,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有序擴大試點范圍。建立健全長期照護項目內涵、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和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居家、社區和機構專業照護服務體系。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進一步開發包括長期商業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長期護理保障需求。落實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政策。(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廣東銀保監局、省殘聯負責)
10.加大老年健康照護人才培養力度。加強高等院校及行業協會對老年醫學、藥學、護理、康復、心理健康等緊缺人才的培養和培訓,加強老年健康相關職業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水平評價。鼓勵醫養結合服務機構參與人才培養全過程,為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提供崗位。重點建設一批職業院校健康服務類與養老服務類示范專業點。探索建立符合老年健康事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創新人才使用、流動與服務提供模式,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加強醫教協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人才培養供需平衡機制。(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11.支持老年健康用品產業領域科技創新。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與高新技術企業深度合作,充分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開展大型隊列研究,預測與判定老年健康相關的指標、標準與方法,研發可穿戴老年人健康支持技術和設備。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老年健康產品升級換代,推進老年人緊急求助、跟蹤定位、健康監測等安全智能產品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廣東銀保監局分別負責)
12.加強老年醫學學科研究。推行多學科協作診療,重視老年綜合癥和老年綜合評估。大力推進老年醫學研究機構及創新基地建設,促進醫研企共同開展創新性和集成性研究,打造高水平的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地。加強老年醫學科建設,推進臨床老年醫學科研究創新。探索老年綜合征和共病的發病過程與規律,研發綜合防治及康復護理技術、指南和規范,構建老年健康管理網絡。(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普及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知識。通過新媒體、APP、小冊子等方式持續宣傳心腦血管疾病危險因素、防治基本知識和自測血壓正確方式,利用世界高血壓日、世界心臟病日等主題日集中宣傳防控知識,提高群眾的知識知曉率。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深入開展減鹽、減油、減糖等專項行動,倡議每日食鹽攝入量為5克以下、減少油脂和糖的攝入等健康行為。各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區發動職工群眾積極參加有氧運動,積極組織工間健身和職工運動會。依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進“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開展超重肥胖、血壓、血糖、血脂異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風險評估和干預指導,做好高血壓、糖尿病、血脂異常的規范化管理。(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加強心腦血管疾病篩查與監測。堅持早篩、早診、早治,擴大心腦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篩查干預覆蓋面,開展高血糖糖尿病及心腦血管疾病機會性篩查和腦卒中、冠心病高危人群篩查,降低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發病風險和早死率。強化健康教育,推動18歲以上成人定期測量血壓,高血壓高危人群每半年測量血壓,高血壓和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經常家庭自測血壓,推廣遠程家庭自測血壓。各級醫療機構實施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工作,對可疑高血壓患者進行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建立40歲以上人群測血脂制度。加強慢性病管理,依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心腦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每6個月檢測1次血脂,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每年檢測1次血脂。落實用人單位責任,支持為高血壓病和心腦血管疾病患者每年進行體格檢查、血壓、心率及血脂、空腹血糖、腎功能、電解質、尿蛋白/肌酐比年檢,有條件者可開展頸動脈超聲及心臟B超檢查。鼓勵在機場、藥店和社區等公眾場所放置合格電子血壓計,方便群眾測量使用。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及血脂檢測儀器,開展尿蛋白/肌酐和糖化血紅蛋白監測。完善城鄉運動健康服務設施場所。(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分別負責)
3.提升心腦血管疾病診療服務能力。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三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推進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管融合發展。依托國家心血管病區域醫療中心和國家神經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組建區域專科聯盟,帶動提升學科整體能力與水平。全面開展城市三級醫院定點幫扶縣級醫院,完善落實醫療衛生人才對口幫扶政策措施,定期開展義診查房、患者隨訪、教學培訓等工作。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實行首席醫師培養制度,重點培養一名高血壓或心腦血管疾病首席醫生,由其開設專科門診并帶領基層團隊提高診療水平。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等心腦血管危險因素管理,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高血壓糖尿病防治規范(示范)區”建設,制定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規范的診斷、治療、隨訪、轉診和康復流程,推廣簡單易行的臨床路徑,提高規范管理率和達標率。依托廣東省心血管病中心牽頭組建專家委員會,編寫心腦血管疾病綜合防治培訓教材,定期組織專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教學培訓。鼓勵協會、企業、公益慈善組織、商業保險機構等參與慢性病高危人群風險評估、健康咨詢和健康管理。(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廣東銀保監局、省紅十字會分別負責)
4.健全心腦血管疾病應急救治網絡。加快全省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設,強化院前急救設備設施配備,二級及以上醫院卒中中心具備開展靜脈溶栓技術能力,腦卒中篩查與防治基地醫院和三級醫院卒中中心具備開展動脈取栓技術能力。發布腦卒中、胸痛“急救地圖”,建設醫院急診腦卒中、胸痛綠色通道,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互聯互通和有效銜接。加強卒中中心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協作聯動,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溶栓知識知曉率和應對能力,建立患者卒中出院后在基層醫療機構康復的對接機制。各地市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在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機場、車站、港口客運站、大型商場、電影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配備急救藥品、器材和設施,逐步擴展自動體外除顫器(AED)覆蓋面。加強緊急救援能力,落實每5萬人口配置1輛救護車的標準。縮短急救反應時間,院前醫療急救機構電話10秒接聽率達到100%,進一步提高救護車接報后5分鐘內發車率。各級紅十字會組織開展群眾性應急救護知識培訓,普及心肺復蘇等應急自救互救知識與技能,到 2022年和 2030年取得急救培訓證書的人員分別達到 1%和 3%,按照師生 1∶50的比例對中小學教職人員進行急救員公益培訓。(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紅十字會分別負責)
5.加強心腦血管防治診療技術和應用研究。依托高水平醫院建設,廣東省心血管病中心組織開展全省性的心腦血管疾病發病機制、預防干預措施系統研究,推廣應用心腦血管疾病中醫健康干預方案。加快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遴選成熟有效心腦血管疾病預防、診療、康復保健適宜技術進入社區,入戶到人。(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加強防癌科普。支持社會組織、醫療機構和癌癥防治機構組織建立全省防癌健康教育專家庫,確定癌癥防治核心知識內容,編制癌癥防治知識宣傳手冊。通過多種媒體手段,如公益廣告、專題節目、影視文藝作品、科普圖書、報紙雜志、專題宣傳欄等,廣泛宣傳癌癥防治知識。利用防癌主題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設立咨詢熱線,開展城鄉防癌義診咨詢活動,為公民提供針對性的科學防癌知識。(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總工會負責)
2.加強癌癥監測及危險因素監測評估。健全死因監測和腫瘤登記報告制度,所有縣(市、區)開展死因監測和腫瘤登記以及相關危險因素監測工作,逐步提高腫瘤監測數據質量,定期發布全省腫瘤流行數據,與各級科研和醫療機構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完善全省癌癥病例數據庫,搭建省級癌癥大數據平臺,開展癌癥臨床數據分析研究。(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統計局、省醫保局負責)
3.強化癌癥篩查。全面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控機構、健康教育機構癌癥篩查、綜合干預、宣傳教育和患者管理能力,增強醫務人員癌癥早診早治能力。組織各領域專家確定各癌癥高危人群,針對發病率較高、篩查手段和技術方案較成熟的結直腸癌、肺癌、宮頸癌、乳腺癌、鼻咽癌等重點癌種,推廣適宜癌癥篩查技術,按照指南開展規范性篩查。各地市根據本地區癌癥流行狀況開展癌癥機會性篩查。規范化防癌體檢管理,建立政府指導、用人單位組織、醫療機構實施、健康管理機構參與的防癌體檢機制。加強農村貧困人口癌癥篩查及婦女兩癌篩查。(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總工會負責)
4.加強癌癥診治。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癌癥中心,穩步提高癌癥診療能力水平。通過專科聯盟、對口支援等,加強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及基層醫療單位癌癥防治能力,加強腫瘤內外科、放射治療、中醫腫瘤等專科醫師按治療指南規范化培訓和以腫瘤防控為重點的全科醫師、住院醫師和公共衛生醫師培訓。以廣東省常見腫瘤診療為切入點,研發人工智能診療模型和應用系統,整體提高各地區癌癥診療同步規范化水平。創新中醫藥與現代技術相結合的中醫癌癥診療模式,提高臨床療效。建立“單病種、多學科”診療模式,建立專科醫院與基層醫院雙向轉診、急慢分治制度,重視癌癥康復、姑息治療和臨終關懷機構建設,加強癌癥患者的康復指導、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各級醫療機構逐步開設安寧病房,組建安寧療護團隊,推進晚期患者姑息治療和臨終關懷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5.健全防癌網絡。建立覆蓋全省的癌癥防治網絡。省癌癥中心負責建立本省癌癥防治協作網絡,探索推廣適宜防治技術和服務模式,開展疑難復雜和高技術要求的癌癥防治工作。發揮省癌癥中心技術指導作用,依托條件較好、能力較強的地市級腫瘤醫院或具有癌癥診療能力的綜合醫院,建立市級癌癥中心。通過疑難病癥診治能力提升工程、重點專科建設、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提高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及基層能力,加強縣級醫院腫瘤專科建設。有條件的二級及以上醫院設置腫瘤科,具備開展癌癥篩查和常見多發癌種的一般性診療能力。各級癌癥中心組織和推廣癌癥規范化診療指南、開展癌癥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推廣規范化癌癥早診早治方案、臨床路徑和培訓診療技術人員,加強各級癌癥中心和疾控機構癌癥防制人員配備以及在開展人群癌癥綜合防治、危險因素監測干預、流行病學調查、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癌癥研究。強化癌癥防治基礎前沿研究、防癌篩查新技術研發、抗腫瘤新藥研發、診療技術和應用示范的全鏈條研究,開展創新性轉化研究和臨床前驗證。推動國產抗腫瘤新藥、新型醫療技術和器械的研發及臨床前評價。加強中醫藥防治癌癥理論、臨床與基礎研究,組織開展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治療癌癥循證評價研究。支持癌癥防治醫療機構中藥制劑、中藥新藥及中醫診療設備的研發及轉化應用。依托重點實驗室、重大專項,調動高校、醫院、科研機構以及社會力量,加大癌癥科研攻關力度,在前沿領域取得突破。針對鼻咽癌、肝癌、結直腸癌等廣東高發癌種進行重點攻關。推動一批研究成果轉化和推廣平臺建設,探索癌癥科研成果推廣和產業化有效途徑,支持以知識產權、技術要素入股等方式與企業合作。(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行動任務。
1.加強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健康教育。將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健康宣傳列入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重點宣教內容。學校、機關、社區、企事業單位健康教育職能部門要加強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的常見癥狀、診斷標準、肺功能檢查必要性的科普,加強農村人口及高危職業從業人員的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健康宣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及專業人員利用公眾號、官方網站、物聯網設備開展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知識科普、呼吸操鍛煉教育、吸入用藥使用方法教育、隨訪管理、急性呼吸事件識別等工作。用人單位要加強職業防護,建設安全職業環境,提供相應防護工具和措施,避免從業人員與粉塵和有毒、有害氣體及化學物質接觸。結合控煙行動,減少煙草暴露,在公共場合實行全面禁煙行動。加強農村爐灶改造,安裝或改進室內通風設備,提倡清潔能源使用,減少固體燃料(木柴、秸稈、動物糞便、煤等)所致的室內空氣污染,減少大量油煙剌激。室外空氣污染嚴重天氣減少外出或做好戴口罩等防護措施。提倡家庭中進行濕式清掃。推廣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和老年人等高危人群免費接種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減少急性呼吸道感染發生、避免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急性發作。(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廣電局負責)
2.普及肺功能檢查。將肺功能檢查納入特定人群常規體檢內容。推動將肺功能檢查納入40歲及以上人群常規體檢內容。醫療機構將肺功能檢查加入相應體檢套餐。有職業性粉塵和有害氣體接觸史的職業人群,特別是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材、寶石加工等從業人員,其用人單位應每年為員工提供至少1次肺功能檢查。推行高危人群首診測量肺功能制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對首次就診的40歲及以上、有長期吸煙史、職業粉塵或化學物質暴露史等危險因素,并有活動后氣短或呼吸困難、慢性咳嗽咳痰、反復下呼吸道感染等癥狀者,應測量肺通氣功能,發現疑似慢阻肺患者提供及時轉診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總工會負責)
3.加強診療能力建設。加快推動國家呼吸醫學中心建設,通過組建專科聯盟帶動提升呼吸專科整體診療能力與水平。發揮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網底作用,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篩查、干預、診斷、穩定期治療、隨訪管理、功能康復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務。推動基層醫療機構配備霧化吸入設施、氧療設備、無創呼吸機等診治設備,一級以上醫療機構要配備肺功能檢查儀器。保障基層醫療機構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長期維持藥物的供應。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建設互聯網醫院,將醫院服務的半徑從院內延伸到院外,形成以“指導患者合理化就醫+提供全程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為主要服務內容的醫院、社區、居民的三級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服務體系。強化肺功能檢查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廣東省的國家呼吸醫學中心、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中國肺功能聯盟開展肺功能檢查人員培訓工作。肺功能檢查的技術操作人員、簽發肺功能報告的專業人員都應接受行業內規范化培訓、通過考核并具備相應資質后上崗。醫療機構呼吸疾病診療從業人員,每年至少1次自行開展或接受外部培訓。(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4.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疾病防控網絡。依托我省國家級呼吸醫學中心、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級呼吸疾病重點實驗室,推廣慢阻肺病社區綜合防治技術,聯合慢阻肺篩查問卷和呼氣峰流速篩查,促進慢阻肺早期發現。建設呼吸系統疾病臨床信息規范化大數據平臺,開發覆蓋全省的慢性呼吸系統監測隨訪管理系統,全面掌握全省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的發病、患病及危險因素的基線數據。在國家呼吸臨床中心、分中心及三級網絡單位,有效利用真實世界研究新手段,開發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早期預警系統。推動開發應用物美價廉的物聯網設備,促進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全程管理,提高患者依從性,改善隨訪效果。探索新的治療靶點,研究簡便有效的呼吸康復治療方式,改善患者健康,降低患者經濟負擔。(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普及糖尿病防控知識。從年輕人群、重點人群抓起,深入學校、機關、單位進行適量健康膳食、堅持適量運動、保持健康體型、舒緩心理壓力、定期健康體檢等健康知識的科普。開展糖尿病教育宣傳品牌活動。開發和推廣心血管疾病風險評估、健康水平測評APP等,支持居民開展慢性病風險、健康水平自我評價。鼓勵單位開展工間健身和職工運動會、健步走等活動,讓職工知曉并提醒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每周至少150分鐘(如每周運動5天,每次30分鐘)中等強度(50%-70%最大心率,運動時有點用力,心跳和呼吸加快但不急促)有氧運動,增加日常身體活動,減少坐姿時間,在血糖控制極差且伴有急性并發癥或嚴重慢性并發癥時不應采取運動治療。鼓勵各企業、單位積極開設室內跑道、游泳館等室內運動設施,讓職工積極運動降低糖尿病發生風險。(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分別負責)
2.精準識別高危人群。加強糖尿病及并發癥篩查標準化,規范糖尿病患者風險評估流程。各級醫療機構對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關注其血糖、蛋白尿、視力模糊、手足麻木等情況。及早發現并干預治療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糖尿病腎病和糖尿病足等并發癥。開展重點人群糖尿病篩查,各醫療單位及社區機構對年齡大于40歲、超重(BMI≥24)、糖尿病家族史、合并高血壓冠心病等心腦血管疾病的人群進行空腹血糖、餐后2小時血糖、糖化血紅蛋白(HbA1c)及脂聯素等篩查。開展高危人群早期干預,對糖尿病高危人群實行分層管理,精準分類較高風險人群和較低風險人群,排查IFG+IGT人群或合并1種及以上風險因素人群,包括超重或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心血管疾病家族史、高血壓血脂異常、妊娠期糖尿病史、心血管疾病、久坐不動的生活方式、代謝綜合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多囊卵巢綜合征,建立檔案評估患病風險,提早實施干預治療。強化早期治療,關注糖尿病前期患者(6.1mmol≤空腹血糖≤7.0mmol,和/或7.8mmol≤餐后血糖≤11.1mmol,脂聯素<男3.5mg/L、女4.0mg/L),注重非藥物治療,推行飲食控制及中等強度運動等生活方式干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3.促進醫防協同。加強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與優勢互補,建設區域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的慢病管理信息系統。以居民身份證實名登記識別,結合醫療衛生服務與公共衛生管理,實現對慢病患者的全周期診療管理。條件成熟的縣(區)由區域中心醫院成立慢病(代謝病)管理中心統籌安排全區慢性病及代謝病的管理和診療的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依托區域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豐富糖尿病健康管理與隨訪手段,創新健康服務模式。(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4.提升基層診治水平。全面開展城市三級甲等醫院定點幫扶縣級醫院,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完善落實醫療衛生人才對口幫扶政策措施,定期開展義診、查房、患者隨訪、教學培訓、合理用藥評價等工作。試點“糖尿病醫-藥聯動走基層”工作。推動糖尿病三級診療分級管理,形成以三級醫院技術為核心,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起糖尿病健康教育、篩查、診斷、治療及長期隨訪管理工作。依托糖尿病專科聯盟,形成院前-院中-院后的閉環式管理,實現糖尿病全生命周期管理。在醫療機構建立基層糖尿病首席醫生制度,推進全科醫生專科化模式,加強績效考核,做實基層管理。在主診醫生或家庭醫生負責制基礎上,通過遠程醫療平臺由區域內上級醫師定期復診,檢查治療情況。加強基層醫療護理隊伍建設,培養健康管理師、糖尿病專科護士等人才。對基層糖尿病首席醫生采取與上級醫生“結對子”的方式進行長期的導師制培訓。(省教育廳、省衛生建康委分別負責)
5.規范連續性診療管理。探索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糖尿病的診療服務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糖尿病公共衛生管理相結合的規范、連續的管理分級診療模式。加強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用藥銜接,允許有條件的區域建立藥物配送中心、影像診斷中心、檢驗中心、遠程會診中心以提高區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能力。推廣高血壓糖尿病規范(示范)區建設經驗,條件成熟的社區和衛生院建設高血壓糖尿病管理門診,按全省統一、規范的診療流程管理糖尿病患者。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逐步配備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篩查(眼底照相)、糖尿病腎病篩查(尿微量白蛋白/肌酐)等設備。實施代謝病門診臨床路徑管理,規范糖尿病、高尿酸血癥等代謝病代謝指標、并發癥的篩查項目及頻率,降低慢性并發癥發生率和致殘致死率。(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普及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治知識。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12320健康熱線、社交平臺等新媒體,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編制發布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治核心信息,出版推介一批疾病防治科普讀物。利用世界艾滋病日、世界結核病防治日、世界肝炎日、全國兒童預防接種日、全國瘧疾日、全國防治碘缺乏病日等衛生健康主題日開展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宣傳和干預,深入推進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活動。將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生健康教育教材、各級各類學校健康教育內容;加強高校艾滋病、結核病、性病等傳染病防治專題教育。利用學校廣播、宣傳欄、師生家長微信群等進行傳染病早期預警與防病宣傳,通過“學校至家庭”、“小手拉動大手”方式傳遞防病知識,引導少年兒童從小養成良好衛生習慣。開展衛生應急知識宣傳,鼓勵衛生應急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的“五進”活動。向普通中小學校,選派兼職衛生副校長,指導學校衛生健康宣傳教育、疫情處置、常見病多發病控制等學校衛生工作。結合512防災減災日等切實推動衛生應急社會參與,不斷普及和提高公眾衛生應急意識。(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2.加強艾滋病性病綜合防控。實施艾滋病與性病綜合防治措施,強化社會綜合治理,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等違法行為,加強合成毒品等物質管控,加強社交媒體和網絡平臺的監管。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組織采取有效措施對高危人群開展綜合干預,全面落實賓館、旅店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規定。支持社會團體、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志愿者開展艾滋病、性病、病毒性肝炎防治宣傳、感染者關懷等公益活動。落實預防母嬰傳播工作全覆蓋,減少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嬰傳播。強化血液安全管理,落實血站血液艾滋病、乙肝、丙肝病毒核酸檢測全覆蓋。擴大艾滋病檢測覆蓋面,建立健全以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血站為主體,第三方檢測機構為補充的艾滋病實驗室檢測網絡。擴大檢測服務范圍,組織對羈押的高危人群全員開展艾滋病、梅毒檢測,醫療機構按照“知情不拒絕”原則提供艾滋病、梅毒檢測,對性病就診者提供艾滋病檢測服務。艾滋病疫情一、二類縣(市、區)要將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愿醫學檢查和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內容。老年人疫情嚴重地區要將艾滋病、梅毒檢測納入老年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各地積極探索將艾滋病檢測納入個人健康體檢。擴大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覆蓋面,及時對符合治療條件的患者開展規范性治療、用藥指導和病情監測。加快推廣艾滋病檢測、咨詢、診斷和治療的“一站式”服務。加強監管場所內和相關救助安置場所感染者和病人規范化治療。推動全省各地市性病治療納入醫保。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切實減輕患者負擔。(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廣電局、省藥監局負責)
3.加強病毒性肝炎綜合防治。實施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綜合防治策略,通過加強預防接種工作,加強臨床培訓,規范報告和診療行為,提高報告和診療水平,積極預防和減少由乙肝、丙肝引發的肝硬化及肝癌死亡發生。全面加強乙肝疫苗接種,優先保護新生兒和重點人群,筑牢乙肝免疫屏障。強化新生兒乙肝疫苗常規免疫接種工作,提高和保持新生兒首劑疫苗24小時及時接種率,及時完成全程接種。全面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確保所有兒童,特別是流動兒童和農村偏遠地區兒童享有均等機會接種乙肝疫苗。大力推動成人乙肝疫苗接種工作,探索成人乙肝疫苗接種新機制,逐步建立和推廣為成人,尤其是高危人群,提供免費乙肝疫苗接種服務機制。積極落實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強化及早篩查的首診負責制,主動提供乙肝免費檢測與咨詢,對乙肝病毒高載量孕婦進行干預服務;對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新生兒于出生后12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首劑乙肝疫苗,完成全程接種后1-2月隨訪免疫效果。加強對采供血和采漿活動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加強醫源性感染管理和監督檢查,健全醫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定期開展無照無證行醫等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工作。加強對美容、紋身等可能發生經血傳播乙肝、丙肝等公共場所執法監督,落實消毒措施。優化檢測策略,做好乙肝、丙肝等感染高危人群的篩查和管理,加強傳染源發現工作,并為易感者提供健康咨詢。探索慢性病毒性肝炎的分級診療服務模式,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通過建立健康檔案、家庭醫生簽約、雙向轉診等形式為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提供治療、護理、康復等綜合服務。做好病毒性肝炎治療藥品供應,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加強宣傳教育,努力消除社會歧視。(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負責)
4.加強結核病綜合防治。加強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將結核病可疑癥狀篩查、胸部X光片影像學檢查、痰涂片檢查等納入老年人年度體檢和糖尿病患者隨訪檢查項目,落實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進行結核病篩查工作。落實將結核病檢查列為新生入學、教職員工入職及年度健康體檢的必查項目。將結核病篩查納入監管場所入監(所)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健康體檢項目。落實流動人口結核病跨區域管理機制,對跨區域轉出和轉入患者,做好治療管理工作的銜接。規范精神病醫院、養老院、托養機構等重點場所結核病篩查工作,提高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診療質量。擴大耐藥結核病篩查范圍,提高耐藥結核病實驗室診斷能力,到2022年,所有地市定點醫療機構要開展耐藥結核病規范診治工作,具備開展藥敏試驗、菌種鑒定和結核病耐藥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并逐步開展傳染性肺結核(含利福平耐藥肺結核)住院隔離治療。加快結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設,依托區域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逐步實現醫療機構、結防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間信息的互聯互通。注重發揮中醫藥在結核病治療、康復中的作用,針對結核病防治中的薄弱科技環節加強科技攻關,開展從結核病流行模式到新疫苗、新藥、新診斷技術等科學研究及醫學轉化。推進結核病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結核病患者全程管理,做好肺結核健康管理服務,統籌運用各級財政補助資金、醫療救助以及社會籌資,提高肺結核醫療保障水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分別負責)
5.加強重點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以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抓手,明確政府、部門、單位、個人的疾病防控四方責任,增強部門合力,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綜合防控鼠疫、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中東呼吸綜合征、登革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點突發急性傳染病。全面深化愛國衛生運動,落實以清除蚊媒孳生地和殺滅成蚊為主的環境綜合治理措施,落實“三個一”環境衛生制度。不斷擴大活禽經營限制區,推行“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建立健全粵港澳大灣區急性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尤其增強口岸城市新發傳染病監測預警能力,提升突發急性傳染病檢驗檢疫、隔離留驗能力。加強全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對登革熱、流感、手足口病、諾如病毒感染等突發急性重點傳染病和新發急性傳染病以及未知疾病監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升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監測數據分析和病原微生物檢測能力。各級醫療機構重點提升哨點監測技術和突發急性傳染病可疑病例早期快速篩查能力。各地市指定至少1家標準化的突發急性傳染病定點收治醫療機構;加強重癥醫療科、感染性疾病控制科建設,配備負壓病房等設施設備,提高突發急性傳染病隔離救治能力。提高和保持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高接種率,建立良好免疫屏障,鞏固無脊髓灰質炎狀態,強化重點人群麻疹、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等疫苗可預防疾病監測與防控。建立健全全省突發急性傳染病綜合風險預警平臺,加強輸入性傳染病風險控制策略和技術研究。加強與國內外公共衛生機構和科研院所合作,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區域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藥監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林業局負責)
6.鞏固地方病和寄生蟲病防治成效。繼續落實食鹽加碘策略,加強食用加碘鹽預防碘缺乏病知識宣傳,保障合格碘鹽和未加碘鹽市場供不同需要人群選擇。定期開展各類人群碘營養水平監測和碘缺乏病消除效果評價。全面完成飲水型氟中毒病區的集中式供水改水,有效控制飲水型氟中毒。對改水工程進行集中統一規范化管理,保障工程持續良好運轉;定期監測評估改水工程運轉以及水質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鞏固提升。定期開展飲水型氟中毒病情監測和控制效果評價。嚴格執行瘧疾病例“1-3-7”管理模式,加強臨床醫生瘧疾診治能力培訓,及早發現和規范治療瘧疾病例。加強有境外居留史的發熱病人瘧疾監測,及時有效處置疫點,確保持續維持全省本地瘧疾消除狀態。在全省14個血吸蟲病原流行區縣(市、區)堅持以控制傳染源、加強監測防止疫情輸入和復燃為主的防治策略,強化綜合治理,確保持續維持血吸蟲病消除狀態。(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負責)
7.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系。依法依規,全面落實疫苗企業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我省疫苗管理能力和預防接種服務水平。依托廣東省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疫苗流通和接種管理追溯信息系統。按照最嚴格的硬件標準和操作管理規范,出臺全省衛生健康系統疫苗配送與冷鏈系統建設標準規范,建設完善全省衛生健康系統疫苗儲存運輸模式。建立數字化管理系統、掃碼接種等信息技術規范工作流程,實現全省各類預防接種門診標準化建設和數字化管理,有效落實“三查七對一驗證”,合理設置各類接種門診服務時間,采取有效的宣傳模式及時通知適齡兒童接種疫苗,強化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監測和評估,有效提高預防接種服務質量和可及性。(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8.提升基層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控技術和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廣東省現場流行病學培訓項目建設,重點向縣(區)全覆蓋,培養基層防控骨干力量。逐級分類對參與重點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疾控人員、基層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治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訓。加強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能力建設,完善廣東省突發急性傳染病衛生應急隊伍網絡。推進各地市建設突發急性傳染病衛生應急分隊,提高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處置效率。(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推動優質資源共建共享。支持港澳資醫療機構參與我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輻射帶動區域內醫療服務水平整體提升。積極打造南沙健康醫療旅游示范基地。支持珠三角九市高水平醫院與港澳醫療機構組建醫聯體,鼓勵以特色專科為紐帶組建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探索建立新型互聯網診療、教學、培訓一體化模式,推動建立以教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科研協作為主要手段,以高水平醫院、高校附屬醫院與區域醫療集團、醫聯體為主要成員的醫教研協同體,促進資源共享。加強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及醫療質量控制密切合作,推進醫院管理科學化、規范化,促進醫療服務質量持續提升。支持港澳資醫療機構參與珠三角地區醫聯體建設,融合先進管理理念和診療技術。積極引進港澳專業醫學人才、先進醫療技術、成熟管理經驗和優秀經營模式,進一步優化港澳服務提供者在粵辦醫行醫手續。(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港澳辦負責)
2.推動生物醫藥科技創新產業快速發展。對接國家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發揮中山市醫藥產業區位和創新優勢,引進港澳和國際高端創新技術與創新團隊,創建國家生物醫藥科技創新區,在藥品、保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進出口、審評、審批等方面實施更優惠政策。創新區內放寬醫療技術準入,實行前沿醫療技術研究與應用試點。推動重大項目落地,打造國際化生物醫藥研發、高端醫療科技服務集聚區,建設國際生物醫藥產業、粵港澳深化合作創新示范基地,構筑健康領域高層次國際交流合作平臺。發揮各大醫學高等院校、醫療機構、社會組織的作用,推進醫教研學產聯動,建立粵港澳生物醫藥領域頂尖技術共創共享機制。探索建立藥品耗材采購聯盟,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內藥品、耗材價格同步。推進藥品臨床試驗管理改革,鼓勵醫療機構參與國際多中心藥物臨床試驗研究。落實廣深科技創新走廊規劃,推動粵港澳三地深化干細胞與組織工程、精準醫學、再生醫學、新型疫苗、診斷試劑、中醫藥等生物醫藥和人工智能輔助診斷、輔助治療裝備等重點領域的協同創新和產業轉化。發展高端醫療、醫養結合和商業健康保險,打造生物醫藥科技創新核心區。打造一批基因檢測技術應用示范中心、個體化免疫細胞治療技術應用示范中心、區域性細胞制備中心等平臺。加強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推動粵港澳高水平醫院醫學科研協作、成果轉化等深度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港澳辦、省藥監局分別負責)
3.推進中醫藥領域深度合作。深化粵港澳中醫藥合作,建立與澳門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和香港特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的合作機制,按照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合作開展廣東省嶺南道地藥材、中成藥大品種、中藥配方顆粒等質量標準研究制訂。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注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在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醫療機構制劑。搭建以傳承發展中醫藥為主題,以科技創新為手段,以產業化為目標,以葡語系國家為切入點的國際合作平臺,開展中醫藥產品歐盟注冊研究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生產車間認證,在傳統醫藥的國際注冊、服務貿易、中醫藥技術與產品傳承推廣等方面,拓展與歐盟、東盟、非洲等國家和周邊地區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中醫藥產品、中醫藥文化走向葡語國家及“一帶一路”國家的市場。(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分別負責)
4.加強人才培養和診療合作。與港澳合作打造國際化的醫學專業骨干技術人員聯合培訓基地,持續推進專業技術骨干培養。聯合粵港澳大灣區內高等院校,加速培養我省公共衛生、衛生管理等專業碩士研究生,支持廣東中醫藥院校對港澳中醫藥等專業學生的學歷培養。通過粵港澳三地醫療衛生專業團體合作共建專科聯盟,重點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實踐培訓基地,對基層衛生人才進行聯合培訓。擴展粵港澳三地現場流行病學、職業衛生、慢病(結核病、性病防治)骨干等培訓項目交流。鼓勵港澳醫務人員到珠三角九市開展執業活動。支持港澳醫師、護士、藥劑師以及其他港澳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在粵港澳大灣區內短期執業。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陸路轉運服務,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轉診合作試點。建立公立醫院轉診合作機制、開設非急救病人轉運和公立醫院轉診合作的綠色通道,加快通關速度,節省救治時間。鼓勵和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在珠三角地區設立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機構養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港澳服務提供者在粵興辦的養老機構與內地民辦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待遇。(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港澳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分別負責)
5.強化傳染病聯防聯控和聯合會診。定期舉行粵港澳防治傳染病聯席會議,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重大傳染病聯防聯控,完善疫情監測與信息通報機制,強化在防控機制建設、實驗室檢測、風險溝通和健康傳播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登革熱與寨卡病毒病、流感與禽流感、感染性腹瀉等重點急性傳染病防控與監測技術交流與合作向縱深發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及大數據分析技術,探索病原快速檢測技術、多病原通量檢測技術、提高疾病評估預警監測水平。依托《粵港澳大灣區衛生與健康合作框架協議》,定期交流傳染病防治經驗,建立區域內重癥傳染病人會診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重大傳染病救治聯合攻關,整體提升區域傳染病防治水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港澳辦負責)
(二)行動任務。
1.宣傳推廣嶺南中醫藥文化。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等文化活動,促進居民了解掌握基本中醫藥健康知識。支持廣東中醫藥博物館整體提升和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文化宣傳平臺建設。開展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推動中醫藥文化知識列入中小學教育課程。加強中醫藥文化作品創作推廣,加強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推動中醫藥健康文化普及,傳播中醫養生保健知識。積極宣傳適宜老年人的中醫養生保健方法,為老年人提供更多中醫養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促進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學習并運用老年人中醫飲食調養,改善生活質量。到2022年,實現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地市全覆蓋,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數量保持全國領先,創作推出系列中醫藥文化作品,省級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進入全國前列,我省居民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進入全國前列。到2030年,全省形成完善的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體系,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數量、省級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廣東中醫藥文化作品影響力全國領先,我省居民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處于全國前列。(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完善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建成貫通省、市、縣、鎮、村五級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各地級以上市建有一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人口30萬以上的縣(市)建有一所二級甲等以上(含)中醫醫院;公立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100%設置中醫科。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開展治未病循證研究,出臺中醫健康干預方案或指南(服務包),構建中醫治未病預防保健新模式,建立健全覆蓋粵港澳大灣區的中醫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體系。推動中醫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推動二級以上中醫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提供老年健康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養老機構。(省中醫藥局、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3.強化基層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綜合服務區使用面積原則上不低于80平方米,加強基礎設施和中醫設備建設。提高醫保對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療法服務項目報銷比例,加大對中醫藥服務人次、中醫藥住院床日、中藥飲片處方的補助力度。升級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建設,拓展視頻網絡平臺功能。加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力度,使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能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100%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村衛生站能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推進家庭醫生中醫藥簽約服務,力爭中醫診療人次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量的30%以上。(省中醫藥局、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負責)
4.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水平。成立省級中醫治未病服務質量控制管理中心,強化中醫醫療機構的治未病服務能力。構建中藥循證醫學證據體系,完善中藥全產業鏈質量標準體系,支持中藥傳統炮制技術的傳承與創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治未病中心,引領提高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健康服務一體化水平。持續打造我省中醫名科,實施中醫專科扶優創強工程,建設17個國家級別的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組建中醫重點專科技術協作組,開展4個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攻關項目,推動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加強廣東省中醫藥科學院、廣東省中醫藥工程技術研究院、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建設,協同做好中國中醫科學院廣東分院建設,支持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廣東省中醫藥科技協同創新中心、廣東省中醫藥科技創新中心等平臺建設,提升中醫藥科研機構能力和水平。推進中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疾病、常見病、多發病等的科學研究。(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負責)
5.打造中醫藥發展高地。加大高水平中醫醫院建設力度,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中醫醫院群,形成我省中醫藥繼承和自主創新高地。重點支持省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省第二中醫院、南方醫科大學中西醫結合醫院、深圳市中醫院。支持第二批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重點加強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創新中醫臨床診療模式,提升中醫醫療技術、中醫康復和養生保健水平,提升服務智能化水平。促進中醫臨床科研有機結合,探索中醫臨床學術發展路徑,培養高水平中醫人才。發揮高水平中醫院在中醫藥疾病治療、康復、治未病的引領作用,提升全省中醫藥健康服務水平。(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6.建立健全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終身教育體系。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加強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推進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優先發展基層中醫藥人才,加強以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培養為主的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批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平,鼓勵高水平中醫專家在基層中醫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名醫工作室。加強對中醫藥高端人才和團隊的培養與引進,穩步推進中醫藥適宜技術的視頻推廣教學,提升服務能力。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吸引、穩定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省中醫藥局、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負責)
(一)行動目標。
(二)行動任務。
1.一體建設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充分發揮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在構建整合型健康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健康醫療事業科學協調持續發展上的支撐作用。堅持“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一體建設一體部署、共用系統省建統用、平臺建設與數據采集同步進行”原則,統籌建設統一權威、互通共享的省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2022年,按照數據統一采集、標準統一使用、接口統一制定、應用統一整合、門戶統一集成、資源統一管理要求,全面建成省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達到國家健康醫療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以上水平。積極運用新興通信技術,建設新一代全民健康業務網絡,保證信息聯通效率和質量。2030年,省市兩級平臺功能更加完善,高效支持健康醫療決策、健康醫療業務開展,及時面向公眾提供普惠、個性化、智能化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分別負責)
2.加快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依托‘數字政府’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創新應用。到2022年,建成統一、動態更新的全省全員人口、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衛生健康信息資源庫,實現各領域健康醫療數據匯聚和共享交換。到2030年,融合健康醫療、教育、民政、生態環境、大氣、體育、社交、生活等領域健康醫療數據,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在支持優質醫療健康服務供給、臨床科研、科學決策、精細管理、個人健康管理、教育、體育、醫學人工智能等技術發展、相關產業發展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體育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分別負責)
3.創新智慧醫療服務模式。大力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療服務融合發展,再造優化醫療服務流程,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便捷、高效、智能的醫療服務。到2022年,普遍開展互聯網醫療,建設貫通省-市-縣-鎮-村五級醫療衛生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使優質醫療服務隨手可及。推進電子健康碼與醫保卡、金融卡聚合使用,全面開展預約診療、健康信息推送,實現無卡就醫、一站式支付、信用支付,大幅減少看病就醫中的信息不對等、排隊等待、跑動,使醫療服務更加便捷舒適。建立院前急救系統、醫院、區域影像檢驗心電中心信息系統的高效聯接,協同開展重大疾病救治。廣泛運用大數據、醫學人工智能等技術,改進醫療手段,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到2030年,醫療服務全過程與醫學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興技術深度融合、與個人健康管理高效協同、與群眾生活方式有機銜接,醫療服務更加高效智慧。(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分別負責)
4.發展智慧型公共衛生服務。實施公共衛生領域信息化改造,加強監測預警、科普宣傳,提高業務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以高血壓、糖尿病為重點,提供老年慢性病在線服務管理。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實現疫苗全流程信息管理,使疫苗使用可追溯、能預約、廣知曉。利用智能技術,開展疾病監測,及時向公眾發布疾病流行預警、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知識等信息。鼓勵、引導藥品零售連鎖經營,藥品連鎖企業通過互聯網,向農村、偏遠地區提供藥學服務,方便群眾購藥,指導合理用藥。開展家庭醫生網上簽約服務,為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慢性病隨訪、延伸處方、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務。聚集健康科普、教育資源,提供在線課程,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素養知識宣傳,為群眾提供健康科普知識。加強婦女兒童保障,推動婚前、孕前、產前、兒童保健各環節的信息共享。(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分別負責)
5.大力推行智慧健康行業治理。加強對健康醫療決策評估,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一體化智能綜合監管,促進健康醫療行業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22年,實現醫療、醫保、醫藥信息共享,對醫療服務價格、醫保籌資和支付、居民醫療負擔控制、藥品使用等關鍵指標進行動態監測和綜合評價。科學進行醫院績效評價,提升醫院運營管理水平。合理評估醫療衛生資源使用效益,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格局。加強事前事中事后智能化監管,提供健康醫療執法監督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到2030年,依托健康醫療大數據,建立健全完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監測、評價體系,實施健康醫療決策評估,健康醫療行業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分別負責)
6.普及個人健康智慧管理。建立動態更新的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和健康畫像,開展個性化健康服務,為居民個人健康智慧管理提供有力手段和工具。到2022年,運用物聯網技術,推廣對居民健康的實時監測、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個性化評估。逐步聚合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機構、醫療健康設備、居民日常生活中個人的醫療健康信息,實現全省居民健康醫療信息連續記錄、動態更新、一賬管理。居民可以便捷查詢個人的健康診療信息,實現自我健康管理。到2030年,利用健康醫療大數據,為居民提供健康預警、評估和宣教,推送個性化健康服務。居民健康信息與生活、學習、工作、娛樂信息緊密融合,個人自我健康管理水平整體提升。(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醫保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分別負責)
7.著力培育智慧健康服務新業態。推進“互聯網+健康醫療”與養生、養老、居家護理等服務業協同,鼓勵社會開辦集康復、醫療、休閑、養老為一體的智慧醫護型養老機構,推動“互聯網+”健康養老、健康文化、健康醫療旅游、體育健身、健康環境、健康飲食、中醫藥養生等產業發展。到2030年,智慧健康服務新業態蓬勃發展,為提高我省居民生活質量提供有力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體育局分別負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康廣東行動推進委員會(以下簡稱推進委員會)負責《健康廣東行動》的組織實施,統籌政府、社會、個人參與健康廣東行動,協調全局性工作,指導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并協調落實,組織開展行動監測評估和考核評價,下設專項行動工作組負責推動落實有關任務。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各負其責。各地政府要將落實本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針對本地區威脅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問題,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等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開展考核評估。組織對《健康廣東行動》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考核評估工作由推進委員會統籌領導,各專項行動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注重發揮第三方組織作用。建立通報制度,制定監測評估工作方案,依托省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對主要倡導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重點任務的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年度監測評估,形成監測評估報告并通報各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政府。建立督導制度,每年開展一次專項督導。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強化對約束性指標的年度考核,把考評結果作為對各地區、各相關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充分調動社會組織、企業的積極性,發揮行業協(學)會作用,做好專項調查,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評價機制。各地級市按要求開展本地區考核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組織部、省統計局等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完善健康政策審查制度,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和目標實現。醫療保障制度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合理確定基本醫保待遇標準,使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加快構建以促進健康為導向的創新型醫保制度。從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慢性病入手,探索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鼓勵醫療機構做好健康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強化支持引導,確保行動落實到位。依托社會力量依法成立健康廣東行動基金會,為行動重點工作實施提供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推動形成資金來源多元化的保障機制。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體系,以法治保障健康廣東建設任務落實和目標實現。(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等單位分別負責)
(四)強化技術支撐。在推進委員會的領導下,從相關領域遴選專家,成立省級專家咨詢委員會,為行動實施提供技術支撐,及時提出行動調整建議,并完善相關指南和技術規范。推進國家“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建設,創新服務模式。針對行動實施中關鍵技術,結合省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加強科技攻關,對各項行動給予支持;同步開展衛生技術評估,不斷增強行動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經濟性。(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負責)
(五)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實施健康廣東行動的動態、成效和經驗,以有效方式引導群眾了解和掌握必備健康知識,推動個人踐行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樹立 “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理念。設立健康形象大使,評選一批健康廣東綜合示范區和健康廣東行動示范項目,發揮引領帶頭作用。積極搭建宣傳平臺,與主流媒體深化合作,深入報道各地區推進健康廣東行動實施的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在健康廣東行動實施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培養培訓、服務標準、 績效考核等制度,鼓勵引導廣大醫務人員踐行“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做好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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