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市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弘揚慈善文化,建設慈善陽江,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牽頭制定《陽江市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現就《行動方案》進行政策解讀如下:
多年來,我市慈善事業持續發展,慈善文化全面普及,慈善理念廣泛傳播,越來越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加入慈善行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社會責任意識逐步增強,慈善逐步成為社會風尚和人們的生活方式。社會志愿服務制度進一步健全,志愿者隊伍進一步發展壯大,慈善行業成為提供社會服務的重要方面。政府主導、民間運作、全民參與、行業發展的慈善事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完善,形成了具有濃厚地方特色的現代慈善事業發展模式。但與此同時,我市慈善事業發展進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慈善工作組織協調機制不甚健全,聯動合力不足,慈善力量分散,未能形成強有力的慈善工作體系;二是慈善事業缺乏統一的具有公信力的促進措施,不利于進一步增強我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慈善捐贈、志愿服務的普及性和積極性;三是社會慈善意識還不夠強,慈善資源整合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一些慈善組織社會公信力不高,社會參與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新聞媒體對慈善事業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
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正式實施。《慈善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為彰顯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做好慈善事業的組織、協調、促進、發展等相關工作,創造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擴大慈善事業的社會影響,營造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社會氛圍,我市有必要制定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文件。
三大部分: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要求
(一)培育慈善主體。以培育發展慈善組織、打造知名慈善品牌以及積極創建慈善實體三個方面為著力點,以信息公開、內部管理、行業自律、政府部門監管為切入點,強化對慈善事業的政府引導。在充分肯定我市慈善工作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我市慈善組織數量較少,組織規模較小,活躍度不均,各慈善組織缺乏溝通與合作,因此培育發展慈善組織,加強慈善組織在資金募集、志愿者動員、項目實施等方面的合作,實現資源最優配置顯得尤為重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慈善組織內部治理結構、行業標準和行為準則、強化政府部門監管,層層遞進,探索全方位、立體式的監督機制,塑造具有公信力的陽江慈善主體,點亮陽江慈善事業前行之路。
(二)激發慈善活力。《行動方案》提出健全慈善資源與社會救助協調、溝通機制,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切實發揮慈善為民的作用。引導慈善組織設立社會工作崗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依法鏈接慈善資源,發揮社會工作的專業優勢、慈善組織的資源優勢、志愿服務的力量優勢。推動慈善、社會工作、志愿服務融合發展。
(三)鼓勵社會協同。引導慈善組織面向困難群眾、公益事業大力開展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動,為群眾參與慈善活動搭建平臺。發動社會各界開展慈善活動,把參與慈善活動、捐助慈善事業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提出大力弘揚慈善文化,將宣傳慈行善舉作為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等。風借火勢,火借風勢,相輔相成,為慈善事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監督管理。為凸顯陽江市慈善事業的特色,《行動方案》從政府監管、內部治理和社會監督三個方面規范管理,完善機制,實現“依法行善”。通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高慈善資金使用效率、建立慈善激勵制度、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制度、加強慈善隊伍建設等方面,對政府、慈善組織、社會公眾三個維度進行思考,希望建成規范有序,具有前瞻性和指導性的管理機制,以應對大背景大浪潮下陽江慈善事業的新任務和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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